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美术学院特制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按照“五有”人才的培养目标,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探索符合育人规律、彰显美院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劳动教育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劳动教育工作。成员如下:
组织领导:吕群星、李霞、汤明霞
小组人员:黄超、李红查、于小雪 (教学科)
刁怀龙、徐娇瑾 (办公室)
耿连娜、蒲玉姗、于英钊、张乃千 (学生科)
3.课程设计
3.1 课程设计
3.1.1五育培养与劳育实施政策概述
3.1.2 劳动观念与劳动意识建立教育
3.1.3 劳动实践
3.2 课程内容
3.2.1五育培养与劳育实施政策概述
五育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从“充分认识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加强劳动教育的新要求”、“全面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五个方面对劳动教育进行了阐述。(具体内容见附件1)
山东理工大学根据国家上述意见发布了《山东理工大学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鲁理工大政发〔2021〕110号)。方案强调了大学生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从五个方面制定了工作措施和要求,为劳动教育的实效性提供了保障。(具体内容见附件2)
3.2.2劳动观念与劳动意识建立教育
在大一新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由辅导员牵头,举行劳动观念与劳动意识教育大会。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胜任专业工作的劳动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以及在劳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3.2.3劳动实践
劳动实践可分为:一般性劳动实践、专业性劳动实践、创新性劳动实践。
3.2.3.1一般性劳动实践
主要指卫生打扫、搬重物等侧重体力付出的劳动。
一般性劳动实践包含多媒体教室及公用教室卫生维护、走廊展示空间管理等。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见附件3。
3.2.3.2专业性劳动实践
指与专业相关,融合智力、体力的综合性劳动实践。一是在与专业相关的项目、活动中付出体力劳动的实践;二是依靠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完成的劳动实践。
专业性劳动实践主要包含与专业相关的活动(如画展、陶瓷展等)布置、环境美化(画井盖、墙绘等)、窑炉看护、模型制作等。
该岗位由学院相关部门或教师进行设置,岗位任务、要求及评价标准根据不同活动或项目具体制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活动或项目要求进行。
3.2.3.3创新性劳动实践
指体现创新性和主动性的劳动实践活动。一是由教师带领学生组成团队,借助专业知识进行的具有创新性的实践劳动;二是由学生发起并自主实施的具有创新性的劳动实践。
创新性劳动实践主要包含:创新设计项目、美育培训等。
岗位任务、要求及评价标准根据不同活动或项目具体制定。工作时间根据相关活动或项目要求进行。
3.2.4劳动实践体会与总结
参与劳动实践后,学生需书写劳动体会或总结报告(完成1项即可)。
3.2.4.1劳动体会
在劳动实践过程中,学生根据参与或观察到的劳动情况书写新闻稿,以发表为认定标准。
3.2.4.2总结报告
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末,学生根据一年间参与的劳动情况书写劳动实践总结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1000字,电子版交辅导员老师存档。
3.3.劳动教育评价及赋分标准
3.3.1劳动教育评价
学院在勤工助学中设置质评员岗位,负责评价常规性劳动工作。学生劳动结束后,质评员定期检查,对照劳动标准和要求进行评价,并在钉钉“卫生日志”中反馈评价结果。负责老师根据评价结果赋给相应劳育分,不合格不赋分;临时性劳动由岗位发布部门或教师根据岗位要求和劳动标准对劳动效果进行评价,合格的赋给相应劳育分,不合格不赋分。
3.3.3劳育赋分标准
根据体力、脑力劳动强度不同,分别赋予劳动任务不同的分值,基数为1分/学时(小时),强度标准为“日常教室卫生打扫”。其他劳动任务的强度参考此强度定义,基数为1分/学时(小时),可适当增加为1.5分/学时(小时)、2分/学时(小时)。
赋分建议参考下表:
3.4劳动要求
热爱工作岗位,有爱校、荣校、护校的意识,吃苦耐劳,按时出勤,服从指导老师的管理,保质保量的完成劳动实践任务。
四、劳动保护品及劳动工具预算
五、安全责任
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加强劳动安全管理,提高教师和学生防火、用电、物品、环境等安全意识。
学生参加劳动教育的安全责任由发布劳育任务的教师进行评估并负责,发布任务的教师在发布劳育任务前,需对任务的安全因素进行评估,如安全隐患较大,则不应发布;如有一定隐患但危险系数不高,则在学生实施任务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实施劳育任务时,任务发布教师作为劳育指导教师应全程指导或监督。
六、劳育建议反馈
学生在参与劳动教育的过程中,针对劳育任务的实施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向劳育任务发布教师提出,或通过院长信箱进行反馈(需提供实际证据)。劳育教师可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上报美术学院劳动教育仲裁委员会处理。
备注:
从2021级开始,学生需要在大一(1、2学期)一年的时间内完成32学时(小时)的劳育分值。每年春季学期的最后一周为劳育周,通过平时应聘岗位未能修满32分的学生,需要在劳育周补齐剩余分值。
附件1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2020年3月20日)
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现就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加强劳动教育的新要求
(一)重大意义。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长期以来,各地区和学校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在实践育人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青少年中出现了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劳动的独特育人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劳动教育正被淡化、弱化。对此,全党全社会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劳动教育。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融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学生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基本原则
——把握育人导向。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报效国家,奉献社会。
——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学生年龄特点,以体力劳动为主,注意手脑并用、安全适度,强化实践体验,让学生亲历劳动过程,提升育人实效性。
——体现时代特征。适应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针对劳动新形态,注重新兴技术支撑和社会服务新变化。深化产教融合,改进劳动教育方式。强化诚实合法劳动意识,培养科学精神,提高创造性劳动能力。
——强化综合实施。加强政府统筹,拓宽劳动教育途径,整合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家庭劳动教育要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要规范化,社会劳动教育要多样化,形成协同育人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区和学校实际,结合当地在自然、经济、文化等方面条件,充分挖掘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可利用资源,宜工则工、宜农则农,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劳动教育,避免“一刀切”。
二、全面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
(四)把握劳动教育基本内涵。劳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实施劳动教育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五)明确劳动教育总体目标。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六)设置劳动教育课程。整体优化学校课程设置,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
根据需要编写劳动实践指导手册,明确教学目标、活动设计、工具使用、考核评价、安全保护等劳动教育要求。
(七)确定劳动教育内容要求。根据教育目标,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注重选择新型服务性劳动的内容。
小学低年级要注重围绕劳动意识的启蒙,让学生学习日常生活自理,感知劳动乐趣,知道人人都要劳动。小学中高年级要注重围绕卫生、劳动习惯养成,让学生做好个人清洁卫生,主动分担家务,适当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学会与他人合作劳动,体会到劳动光荣。初中要注重围绕增加劳动知识、技能,加强家政学习,开展社区服务,适当参加生产劳动,使学生初步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品质和职业意识。普通高中要注重围绕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使学生熟练掌握一定劳动技能,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具有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是结合专业人才培养,增强学生职业荣誉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高等学校要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重视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应用,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使学生增强诚实劳动意识,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树立正确择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懂得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深刻道理;注重培育公共服务意识,使学生具有面对重大疫情、灾害等危机主动作为的奉献精神。
(八)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标准,建立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等活动,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加强实际劳动技能和价值体认情况的考核。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
三、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九)家庭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注重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进行劳动,掌握洗衣做饭等必要的家务劳动技能,每年有针对性地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鼓励学校(家委会)和社区等组织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学生参加家务劳动和掌握生活技能的情况要按年度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鼓励孩子利用节假日参加各种社会劳动。家庭要树立崇尚劳动的良好家风,家长要通过日常生活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好习惯。
(十)学校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主体责任,明确实施机构和人员,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明确学校劳动教育要求,着重引导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系统学习掌握必要的劳动技能。根据学生身体发育情况,科学设计课内外劳动项目,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激发学生劳动的内在需求和动力。统筹安排课内外时间,可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好劳动周,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集中劳动,高等学校要组织学生走向社会、以校外劳动锻炼为主。
(十一)社会要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资源,为劳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和引导企业公司、工厂农场等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开放实践场所,支持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参与新型服务性劳动,使学生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鼓励高新企业为学生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提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类公益基金会、社会福利组织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
四、着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
(十二)多渠道拓展实践场所。大力拓展实践场所,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多样化劳动实践需求。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农村地区可安排相应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城镇地区可确认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作为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的实践场所。建立以县为主、政府统筹规划配置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资源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标准,学校逐步建好配齐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服务社会功能,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
(十三)多举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根据学校劳动教育需要,为学校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高等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有条件的师范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设立劳模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荣誉教师岗位等,聘请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强化每位教师的劳动意识、劳动观念,提升实施劳动教育的自觉性,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劳动教育教师工作考核体系,分类完善评价标准。
(十四)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各地区要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可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十五)多方面强化安全保障。各地区要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管控机制。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保障劳动教育正常开展。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劳动安全保障体系。科学评估劳动实践活动的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清除学生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特别是辐射、疾病传染等,在场所设施选择、材料选用、工具设备和防护用品使用、活动流程等方面制定安全、科学的操作规范,强化对劳动过程每个岗位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防患于未然。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五、切实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督促落实。省级政府要加强劳动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市地级、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劳动教育的职责,推动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
(十七)强化督导检查。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完善督导办法。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以及学校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作为对被督导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强化反馈和指导。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劳动观念,支持配合学校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劳动教育科学研究,宣传推广劳动教育典型经验。积极宣传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提供劳动教育服务的先进事迹。注重挖掘在抗疫救灾等重大事件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大力宣传不畏艰难、百折不挠、敢于担当的高尚品格。鼓励和支持创作更多以歌颂普通劳动者为主题的优秀作品,大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弘扬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主旋律,旗帜鲜明地反对一切不劳而获、贪图享乐、崇尚暴富的错误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劳动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山东理工大学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 号),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五有”人才培养目标,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积极探索体现时代要求、符合育人规律、彰显学校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珍惜劳动成果,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胜任专业工作的劳动实践能力、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以及在劳动实践中发现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
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依托现有课程专设劳动教育模块,不少于 32 学时。开设劳动教育通识教育选修课。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充分挖掘第二课堂活动中劳动教育元素,围绕学生实际发展需要,建立劳动教育活动超市,制定第二课堂劳动清单,规定第二课堂劳动学分修读要求。
(二)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实践。结合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
聚焦宿舍内务劳动,制定宿舍劳动值日制度和每周大扫除制度,
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定期开展宿舍内务检查,评选表彰标兵宿舍、文明宿舍,促进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设立食堂帮厨、校园保洁、绿化养护、图书整理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和研究生“三助一辅”,提高学生自立自强能力。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生活常用劳动技能培训,拓展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生产劳动实践。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强化实习实训、
课程实验、走访调研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的劳动锻炼,深化产教融合,引导学生关注专业发展的前沿问题,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扩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与竞赛活动的覆盖面,通过开放实验室、工程实训中心、众创空间、设立助研岗位、开设创新创业实践班等形式,提升学生对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能力。利用淄博当地丰富的农业资源和校内闲置土地,建立校内外生产劳动实践基地,让学生出力流汗,磨练意志。通过“青鸟计划”、学生基层挂职锻炼计划、就业见习等渠道,组织学生到基层党政机关、企业、社区基层等参与实习锻炼,下沉就业一线,参与行业劳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
3.开展服务性劳动实践。结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平台,围绕社会调查、科技扶助、文化宣传、法律宣传、义务支教、环境保护等内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大舞台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做贡献。利用“团员青年先锋岗”、朋辈互助、关爱老教师、赛会服务等校内外志愿服务平台和社区、街道、敬老院、福利院等校外公共服务资源,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三)加强校园劳动文化建设
将劳动习惯、劳动品质的养成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之中。
结合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农民丰收节、志愿者日等,开展丰富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每年设置“全校师生劳动日”,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劳模报告会、工匠进校园、校友大讲堂、创业论坛等劳动榜样人物进校园活动,组织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常态化开展“身边最美劳动者”专题宣传,让师生聆听劳模故事,观摩精湛技艺,感悟劳动精神,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四)健全劳动教育评价制度
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过程与结果、
定性与定量、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制定评价办法。建立劳动教育档案,全面客观写实记录学生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并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毕业时,对学生劳动课程修读情况、劳动周表现情况、第二课堂劳动教育活动参与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能毕业。将学生劳动素养监测纳入教学质量评估,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劳动素养状况调查。开展“劳动之星”“劳动模范班级、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社团”等学生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将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师资发展规划,校内聘请专业教师、辅导员、实验(实训)工作人员、后勤技术人员等组建劳育师资队伍,校外聘请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落实相关待遇,开展“劳动教育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将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培训,强化每位教师的劳动意识、劳动观念,提升实施劳动教育的自觉性,对承担劳动教育课程的教师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劳动教育专业化水平。组织教师通过赴企业实践、挂职科技副总等方式,提升实践技能,壮大“双师型”教师队伍。依托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思政教育研究项目等开展劳动教育专门研究。
四、工作保障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统筹协调全校劳动教育相关工作,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劳动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各学院成立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落实本单位劳动教育工作。
2.经费保障。学校为劳动教育课程建设、开展劳动教育实践、补充劳动教育器材和设施、校内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3.安全保障。将劳动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对师生的劳动安全教育,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组织专家定期评估各类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消除劳动实践各种隐患。制定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建立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4.督查落实。将劳动教育纳入学校督查督办工作范围,对相关部门、各学院的劳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五、其他
1.本办法从 2021 级全日制本专科生开始执行,研究生参照执行。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会同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
一般性劳动实践岗位设置及要求
①多媒体教室及公用教室卫生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