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学论文中诗词的引用规范与建议
引言:
在古代文学论文中,诗词作品的引用属于常见的做法,既可以加强文章的文学感染力,也可以证明研究者的学术素养和文学功底。但是,由于古代文学专业知识门类繁多、诗词文献资源复杂,加之论文写作中引用诗词的格式规范较为特殊,容易出现格式不一、不标准的问题。因此,本文将从古代文学专业知识角度出发,探讨古代文学论文中诗词的引用规范与建议,以期为广大古代文学研究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一、诗词的引用规范
1.《清华简》等简帛书籍的引用
《清华简》等简帛书籍中诗词作品的引用,以书名注出,书名应使用黑体字体并加粗,正文中标注为上角标。例如:
(《屈原》)
(《墨子》)
其中,《屈原》为《楚辞》的总称,对于其他作家的抒情、叙事、思想文学作品引用也遵循此格式。
2.《诗经》等古代经典的引用
《诗经》等古代经典中诗词作品的引用,应按照《古文观止》的格式来标注。正文中引用的诗句应以斜体字体标注,并用上下标对齐:例如:
李白《将进酒》中有“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一句,常被引用为“莫使金樽空对月”。
另外,《诗经》等作品引用时,应按照分卷号、篇目号、诗句号的顺序进行标注。例如:
《诗经·魏风·硕人》有“如彼乘风,过垣及墙,不及彼乡,使我无光。”一篇,其中“如彼乘风,过垣及墙”为该篇中第一句诗,常被引用为“如彼乘风”。
3.与人名有关的诗词作品引用
在引用与人名有关的诗词作品时,应结合具体的意义进行标注。例如:
杜甫《丽人行》中有“秀色掩今古,荣华盖古今。”一句,表述了丽人秀色的美丽,常被引用为“秀色掩今古”。
二、诗词的引用建议
1.避免“引诗滥竽”现象
在古代文学论文中,诗词引用应结合实际需要进行,避免“引诗滥竽”现象。即应在诗词选用上,应当做到熟读精选,注重引用的价值和作用,以增强文章的文学感染力。
2.注意“雷同”及与文章结合
在诗词引用中应注意避免出现“雷同”问题,避免引用同一首诗词多次,需要充分考虑文章所需要表达的内容和诗词的语境,加以精心对接和拼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