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1日深夜,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发布《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针对普利制药的信披违规行为,证监会正式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认定,2021年至2022年,普利制药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同期,普利制药将其开展的不具有控制权的乙酰碘化物、碘化物(碘佛醇专用)和酵母抽提物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多计营业收入和成本。致使普利制药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514,001,841.39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07%,对应营业成本206,194,448.36元,多计利润总额 290,175,562.61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2.06%;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515,035,969.62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51%,对应营业成本128,272,939.01元,多计利润总额3379,066,467.07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86.36%。普利制药披露的 2021年年报、2022 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索赔相关:(陈宇霞律师专栏)
普利制上述虚增2021年、2022年年度营收和利润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利制药应当赔偿投资人因此而造成的投资损失。
陈宇霞律师提醒,凡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之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及债券,且在2024年4月17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人,均有权向普利制药索赔相关投资损失。(普利制药维权入口)
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陈宇霞律师的观点,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的索赔条件为准。
律师代理费
该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胜诉后按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未获赔偿无需支付律师费。
(本文由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陈宇霞律师,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已成功代理股民诉超华科技、圣莱达、三房巷、亿晶光电、天翔环境、祥源文化、中兵红箭、獐子岛、长园集团、索菱股份、中润资源、延安必康、大东南、联建光电等数十家上市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