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绿牌车申请条件2022:
1、拥有上海户籍或有效居住证;
2、在最近时间缴满24个月的上海市社保;
3、个人征信没有黑点;
4、购车者名下不能有其他上海的新能源汽车:
5、拥有自己的停车位;
6、所在的小区或住所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且提前安装好充电桩
根据上海新能源汽车牌照政策 2022,从3月1日起,对插电混动车型上牌做出以下两点调整:
1、所有购买插混车型的消费者必须拥有私有的充电设施,也就是说车主必须要能够安装个人充电桩;
2、如果购买插电混动车型的消费者,名下已经有了燃油车名额,那么将无法享受上海的插混车型送牌政策。
虽然2022年在上海市购买插电混动车型依旧可以享受送牌政策,但是这一政策的截止时间是2022年年底,而目前也还没有任何关于送牌政策延长的消息,所以建议最近有入手插电混动车意向的上海市民抓紧时间购买,避免错失免费的上海绿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名下已经有一张上海蓝牌(沪c除外),那么就不能再申请插电混动车型的绿牌了,反之,如果个人名下既没有上海蓝牌(沪c除外)也没有绿牌,那么在2023年之前购买的插电混动车还是可以申请免费上绿牌的。
上海并没有恢复10万以内车送绿牌,此前上海发布新规称:10万元以下、车长4.6米以内的新能源车不再发放免费绿牌。而如今这项规定依旧在施行中,所以上海市民如果购买10万以内的新能源汽车,是无法免得申领上海绿牌的。
上海市政府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减缓交通压力,毕竟上海有购车需求的人非常多,如果几万块就能获得绿牌并在市区不限行的话,那么购买这种廉价新能源汽车的人将会非常多,这样一来市区的压力不仅大幅提升,而且燃油沪牌的价值也将大打折扣。而随着这一条件的限制,现在绝大部分的纯电微型车也早已经不在上海地区继续销售。
法律依据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
第十五条(申请登记上牌)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登记上牌的特殊要求)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限于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员申请登记上牌,每人可以登记一辆。
人力三轮车仅限于市政、环卫等单位因作业需要申请登记上牌。
第十七条(登记上牌)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非机动车牌证;不予登记上牌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非机动车牌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监制。
《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一、上海新能源政策:
1、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2、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消费者,申领专用牌照额度条件。
3、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本市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4、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辖区外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
二、上海市新能源车送沪牌的条件:
1、持有上海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明;
2、现役军人或警察持有有效驾驶证;
3、外省来沪人员持有有效驾驶证、居住证,且在申请之日前24个月内累计在上海缴纳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4、外省来沪人员持有有效驾驶证、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值,且在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连接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
5、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持有有效驾驶证、有效身份证件,且在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
6、个人征信记录良好,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没有任何道路违章行为;
7、名下没有带沪牌的新能源汽车。
法律依据
《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
第五条(专用牌照额度)
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且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本市在非营业性客车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免费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消费者,申领专用牌照额度,还应当符合:已在本市落实一处符合智能化技术要求和安全标准的充电设施;个人用户名下没有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没有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自2023年1月1日起,消费者购买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的,本市不再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报废以及办理辖区外转移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失窃手续的,专用牌照额度自动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