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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能源汽车政策(北京新能源货车限行规定)

北京市新能源货车限行规定如下:

1. 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五环路)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 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3. 每天7时至20时,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东直门桥至西直门桥、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西安门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地安门内大街、景山后街、景山西街、景山东街、西什库大街西岔(西什库大街至西安门大街),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通行。

4. 北京市关于新能源轻型货车的限行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不含进出京高速公路。

注意,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最新规定,建议查看北京市交管局官方网站。

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国家政策:当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端的支持总的来说可概括为金钱补贴、税费减免、牌照路权三个方面。

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月12日至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此前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从2018年起将新能源汽车地方购置补贴资金逐渐转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0Wh/kg,对高于120Wh/kg的按1.1倍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