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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购置税减免(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续航”)

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续航”

6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新能源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发展空间十分广阔。为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会议提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同时,会议明确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减免政策行之有效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自2014年9月起实施,实施后对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前经三次延续将实施至2023年底。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关村论坛展览(科博会)上,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品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中国汽车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汽政研”)表示,该政策实施后同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形成合力,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有效助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取得先发优势。

从实施流程来看,免征购置税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品设定技术要求并实施目录管理,满足技术要求的车型经企业申请、主管部门审查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后即可直接免税,实施流程简单。

从实施环节来看,免征购置税政策直接面向消费者,在购置环节即时有效,消费者感知度高,促消费效果明显。从政策覆盖范围来看,免征购置税政策定位于普惠政策,政策设定的技术要求相对较低。

政策实施以来,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市场占有率总体较高。根据中汽政研测算,2022年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市场占比超过99%,政策受惠面广泛。

从财政投入来看,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享受免征购置税政策的新能源汽车总计约568.1万辆,免税总额合计879亿元,与当年车辆购置税税收收入比值接近1︰3。据中汽政研测算,预计2023年免税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补贴退坡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来说影响不小,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将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

产业发展仍面临挑战

中汽政研指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还存在着“三大挑战”,需要政策继续发挥引导作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场发展面临行业盈利承压的挑战。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多数新能源汽车企业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中汽政研调研发现,传统车企单车亏损额在1—3万元,新势力企业约为4—12万元。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尚未形成成本竞争和替代优势。据中汽政研统计分析,2022年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成本仍较同级别燃油车高约20—30%,预计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仍略高于燃油车。

产业发展面临不平衡不充分的挑战。我国新能源汽车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整体市场渗透率超过25%。

但仍存在细分市场、区域市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部分场景、地区尚不具备大规模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条件。例如,2022年我国乘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27.8%,而货车领域不足10%;华东地区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国销量的41%,而西北地区、东北地区不足5%。

此外,产业政策也面临国外政策实施或加码的挑战,如美、日加码电动汽车税收优惠支持政策,德国、荷兰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退坡时间等。

“总体来看,本次公布的延续方案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目标,也能有效满足行业和企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进一步巩固先发优势。”中汽政研表示。

巩固和扩大发展优势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超220万辆,市场占有率达27%;新能源汽车出口34.8万辆,同比增长170%。

会议指出,要巩固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发展优势,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统筹国内国际资源开发利用,健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构建“车能路云”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和绿色发展水平。

中汽政研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在部分核心技术、关键矿产资源、电池回收利用、车网融合、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制约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能级提升。

此次会议针对产业面临问题,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我国产业竞争优势。对此,中汽政研建议,建立更高层级新能源汽车发展协调机制,推动汽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高效落实。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围绕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技术方向开展研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

有效提升全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鼓励头部企业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着力补强产业链薄弱环节,建立自主可控的产业体系。加大车辆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鼓励换电、燃料电池等示范应用,加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高质量增长。

新车辆购置税法实施细则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了新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减免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同时对新能源车辆享受减免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车辆购置税法实施细则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细则主要针对新车辆购置税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细则明确了新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税额的计算方法,对适用税率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新能源车辆享受减免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规定,其中排量在1.6升以下的普通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可以获得50%的减免,新能源汽车可获得完全免征税,符合国家节能补贴政策的新能源汽车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购车补贴。除此之外,细则还明确了个人和单位购买新车辆的有效期限和相关手续要求,规范了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流程和环节,对于确保纳税人权益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新车辆购置税法实施细则中涉及到哪些减免政策?新车辆购置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排量在1.6升以下的普通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可以获得50%的减免,新能源汽车可获得完全免征税,符合国家节能补贴政策的新能源汽车还可以获得一定的购车补贴。

新车辆购置税法实施细则的实施,对于规范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保障纳税人权益、加强税收征管效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纳税人和购车者可以根据新规定了解自己的纳税标准和减免情况,同时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也应当加强对于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普及提供积极支持。

法律依据:

《新车辆购置税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指符合国家车辆节能减排标准或者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要求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