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省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一阶段工作基本情况
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着力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各项工作。省委将防控金融风险列入2018年工作要点,娄勤俭书记在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上强调,金融领域要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底线思维,突出抓好对薄弱环节的监管;吴政隆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并召集会议进行专题调研和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省里印发的工作方案,坚持疏堵结合、系统推进,在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取得了积极成效,保持了金融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基本态势。今年1-7月,全省新增存贷款、保费收入均位居全国第二;新增境内上市公司数位居全国第一;非金融企业(剔除央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发行债券位居全国第一;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国和周边省份;新立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数量及规模较去年同期下降。
(一)完善全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地方金融监管是一个新的课题。近年来地方金融发展加快,但监管相对薄弱,迫切需要压实地方监管责任、完善有关协调机制。省政府建立分管领导任组长、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与省金融办双牵头、各金融监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依托省、市、县三级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强化信息交流共享,共同研究解决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处置中的问题。一是监测评估金融风险,编制全省区域金融风险分布图,对重点地区、领域、机构和企业的金融风险开展监测评估,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二是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在全国较早开始金融生态环境评估,督促、指导、协调区县政府开展创建工作。三是密切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推动全省各级法院组建金融法庭,加大案件审判、执行力度,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四是制订出台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并在实战中进行检验。
(二)健全地方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省金融办、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等部门认真履行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动各地落实化解处置风险责任。一是完善监管制度,把握正确导向。根据行业发展阶段性特征,动态调整小额贷款公司、各类交易场所、区域股权市场、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农民资金互助社等行业监管规则,坚持审慎监管与分类监管并重,建立监管评级指标体系,加大评级结果应用,按照扶优限劣原则,支持合规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拓展发展空间,限制资产质量较差、存在违规行为的地方金融组织业务直至市场退出。二是加强事中监管,动态全面覆盖。一方面完善非现场监管手段,统一建设行业会计核算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完善实时监管系统,及时跟踪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不断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另一方面加强现场检查力度,通过委托会计事务所抽查审计、业务真实性检查等方式,确保监管系统数据真实性,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压实属地责任。完善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明确省市县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地方金融组织风险排查,针对农民资金互助社、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开展专项督查,促进地方政府落实属地风险防控责任。
(三)坚决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风险。非法集资风险是江苏金融风险的重中之重。按照“控增量、清存量”思路,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进一步强化源头防范,稳妥处置风险。一是坚决遏制增量。在全国较早建立投融资中介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者经会商机制同意,新设企业名称和注册范围中,一律不得使用涉及金融业务、金融属性有关字样。二是动员群防群控。部署全省实施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探索与省政务服务中心“12345”平台合作,扩大举报奖励受理范围,创新受理方式和奖励形式,充分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三是强化监测预警。上线运行全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及早识别发现苗头性线索,及时提示和预警风险。四是认真组织排查。组织全省开展分阶段、滚动式、常态化涉嫌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活动,做到“条块联动、共同发力”,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及时建档处置。五是持续开展宣传。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今年上半年全省先后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587场次,参与群众173.16万人次。六是压紧压实责任。及时向各地各部门发送风险提示函,督促加快案件侦办、审理、执行等处置进程。在今年初全面督查的基础上,上半年又赴有关设区市以及县(市、区)对重点风险、重大案件进行实地督导,压实属地责任。在各地各部门的努力下,今年上半年全省新发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350起、涉案金额90.49亿元、参与集资人数11.85万人,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15.46%、35.28%、3.66%。
(四)积极化解重点地方金融组织机构风险。针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违规经营多发和信访矛盾集中等问题,设立全国首家交易场所统一登记结算平台,建立全国首套非现场监管系统,推动建立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督促交易场所改变存在严重利益冲突的交易模式、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处置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有序推动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目前,多数交易场所已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整改,部分交易场所主动市场退出,个别拒不整改的交易场所被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针对农民资金互助社杠杆过高、方向跑偏、涉稳风险不断等问题,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出台监管工作指引,建设统一的监管系统,指导各地建立监管体系和统计监测机制,组织原在民政部门注册为社会团体的互助社按照合规标准条件有序开展“转籍”工作(转为工商注册企业),目前,全省已有11家农民资金互助社完成“转籍”,123家正在“转籍”过程中。经过近3年的整顿规范,全省现有农民资金互助社324家,比2015年减少425家;资产总规模95.85亿元,比2015年减少9.15亿元;成员总数38.97万户,比2015年减少18.6万户。针对部分农商行流动性风险过高等问题,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省联社等部门联合组成农商行风险处置协调小组,稳妥推进风险处置工作。目前,5家高风险农商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已全面展开,丹阳农商行重组、徐州市区农商行合并方案基本成熟,有关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五)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这项工作自2016年4月以来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构建长效机制。成立各级防范化解P2P风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吴政隆省长亲自担任省级领导小组组长。各地均建立风险应急工作日报制度,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清理整顿期间,我省建立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系统,制订了《江苏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办法》,指导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平台线上巡查管理办法》,逐步探索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监控的长效机制。二是摸清风险底数。省整治办会同省工商局梳理出全省所有线上线下金融企业名单,全省各地成立数百个小分队,通过扫楼扫街、逐家排查,初步掌握了我省互联网金融活动、线下投资理财公司和各类交易场所的总体情况、活动规律和风险底数。三是扩大整治范围。在摸排阶段,除了国家部署的6个分领域专项整治对象,我省主动把线下投资理财类公司纳入整治范围,全省整治对象达6万多家,已确定946家清理整顿重点对象,其中互联网金融平台459家、线下投融资机构487家。到今年6月底互联网金融平台已全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和分类处置,其中整改117家、取缔337家。四是压实属地责任。明确各设区市政府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政府为落地单位,将处置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对于应排查而没有排查的、应处置而没有处置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引发的风险,追究相关现场检查人员责任。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数量由清理整顿前的459家减少到80家,业务规模由清理整顿前的590亿元压降为258亿元左右,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特别在近期周边省份P2P平台大面积“爆雷”的形势下,我省总体相对平稳。
(六)合力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专门出台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处置担保圈风险、监测处置重点企业金融风险的意见办法,指导各地稳妥有序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一是协调化解大型企业债务风险,成功处置和化解了江苏申达、无锡尚德(中央党校教学案例)、长航油运(2014年全国十大民事案件)、舜天船舶(2016年全国十大民事案件)等大型企业债务风险。目前,一批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二是支持债权人协调机制建设,全省涉及3家以上银行、贷款余额在5亿元以上的企业已全部组建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在引导债权银行同进同退、缓释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大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先后组建江苏资产管理公司和苏州资产管理公司,推动市县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合作组建专项基金,及时有效地帮助债权金融机构处置化解了一批不良资产。四是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依托省政府投资基金体系,推动设立全国首只经营范围含市场化债转股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截至今年7月末,全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签约规模已超700亿元。
尽管我省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制约金融监管的体制性矛盾依然存在,金融风险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一是地方金融监管体制仍不够健全。中央明确交给地方监管的11类金融机构中,其中仅投资公司、社会众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粗略估计就超过4万家,但全省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力量都十分薄弱,目前省金融办仅有人员编制32人,与东部省份相比差距较大,列全国后列。设区市和县(市、区)金融办力量更为薄弱,大多数县(市、区)挂靠政府办、发改委等部门。同时,因现阶段金融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不少金融业务监管处于无法可依状态,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监管有效性受到很大制约。二是处置非法集资风险中的涉稳压力较大。我省还有5年以上陈案239件未处置完毕,这些案件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和金额多,处置难度和维稳压力较大。三是互联网金融领域潜在风险不容忽视。目前我省仍在经营的法人类P2P机构数量和业务总规模列全国第六。全省存续3年以上、资产规模在3亿元以上的P2P平台仍有10家,这些平台经营时间较长,涉及投资人较多,资产情况复杂,风险隐患较大。四是企业债务风险仍须高度关注。个别大型企业债务风险协调处置难度较大,因宏观环境影响部分企业生产萎缩、盈利能力下降,债务风险可能进一步显现。此外,受资本市场波动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一些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上市公司风险较大,地方国有企业债券市场出现违约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和永恒主题。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三大攻坚战”部署,持续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金融安全保障。
(一)完善体制机制,打好地方金融监管的阵地战。一是进一步健全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下,适时建立省级金融稳定发展议事协调机制,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同配合,加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地方金融监管合力。二是加快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规范设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分清发展与监管职责;做好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职责转隶工作,保持监管工作的力度和节奏不变,防止出现监管空档空白,确保监管职责转隶有序衔接、平稳过渡。三是配合做好地方金融立法,包括立法项目调研、征求意见、协调论证等工作,通过健全地方金融法规,明确地方金融活动的准入门槛、监管责任、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等,赋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一定权限手段。
(二)保持高压态势,打好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主攻战。严格落实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坚决遏制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案件高发频发势头。一是加强预警预防,进一步完善全省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大力开展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群防群治,对一般工商企业乱办金融、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查处关口前移、打早打小。二是开展风险排查,把所有面向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纳入监测排查范围,摸清风险底数,及时固定证据,持续跟踪监测。三是及时果断处置,督促各级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定性可疑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积极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及时查处监测预警中发现的风险线索。四是加快陈案处置,建立陈案处置专门工作机制,实施领导包案制,加快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审判后的涉案资产处置、参与人资金清退工作。五是加强考核问责,对发生严重风险事件的地区和工作不力部门坚持“一票否决”;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追责问责力度,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氛围。
(三)稳妥压降存量,打好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的歼灭战。一是持续开展现场检查。聚焦P2P、金融资产交易所与互联网平台违规合作等风险突出的领域,继续开展现场检查,查清查实查透风险底数,争取再用1-2年时间,基本完成存量风险化解,消除较大的风险隐患。二是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机构从严从快处置,持续压降我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数量和存量业务规模。同时,深入推进线下投融资机构整治,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三是完善长效防控机制。继续完善“江苏省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监管系统”功能,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控及风险防范。
(四)强化协调联动,打好重点领域风险化解的攻坚战。一是稳妥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充分发挥债权人委员会作用,引导债权金融机构同进同退、缓释风险,指导地方政府依法协调,督促出险企业积极自救,统筹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与防风险政策,帮助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二是积极化解中小法人银行风险,通过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引导股东增资、引进战略投资者、兼并重组等方式,积极稳妥处置风险。同时,督促农商行严格执行信贷制度和业务流程,切实提高经营管理质量,努力把风险稳控在合理水平。三是全力化解涉众型地方金融组织风险。持续推进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加大对农民资金互助社风险隐患较大地区及“转籍”工作进展缓慢地区的督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整治涉众型地方金融业企业,注意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坚决避免防范处置过程中的次生风险。
(五)坚持标本兼治,打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持久战。一是加快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全省金融发展的统筹谋划,研究制定江苏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加快转变金融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直接融资,稳妥降低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杠杆率,促进金融和实体经济良性互动。二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建立普惠金融协同推进机制和统计监测制度,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客群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升政策性考核指标比重,充分发挥其普惠性和准公益性功能。三是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年底前推动所有设区市子平台上线,加紧组建江苏省联合征信有限公司,为平台建设实体化运作提供支撑,更好发挥平台在促进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中的基础作用。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行专题审议,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打好“三大攻坚战”特别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必将有力推动我省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不断完善和防控金融风险工作的有效落实。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恳请各位领导和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指导和监督,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