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如下:
我国新能源利用率持续提高。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例,风电的平均利用率逐步提高,由2016年的82.4%提高至2022年前11个月的96.7%;光伏发电的利用率也由2016年的90%提高至2022年前11个月的98.2%,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
在新能源消纳方面,弃电量逐年下降,利用率达到了96.7%,同比提升2.5个百分点,提前一年实现了新能源利用率95%的目标。我国在新能源的开发布局上进行了优化。在十三五期间,新能源开发布局的主导因素由资源条件转向消纳条件。
统筹推进了新能源的开发建设和配套调节能力建设。例如,分布式光伏占比逐步提高,有利于光伏的就近消纳;煤电灵活性改造规模也在2022年超过了1亿千瓦,有利于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我国新能源的开发利用还促进了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电联规划发展部主任张琳的介绍,风电、光伏发电的平均利用率逐步提高,远超其他发电形式。风电、光伏发电的快速发展也带动了相关设备制造产业的发展,推动了中国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新能源开发的重要性
新能源开发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传统能源的枯竭和环境问题的加剧,新能源已经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重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提高能源供应的稳定性,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新能源开发对于环境保护也具有重要意义。传统能源的开采和使用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低碳排放,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可燃冰的学名为“天然气水合物”,是天然气在0℃和30个大气压的作用下结晶而成的“冰块”。“冰块”里甲烷占80%一99 9%,可直接点燃,燃烧后几乎不产生任何残渣,污染比煤、石油、天然气都要小得多。西方学者称其为“21世纪能源”或“未来能源”。
1立方米可燃冰可转化为164立方米的天然气和0 8立方米的水。科学家估计,海底可燃冰分布的范围约4000万平方公里,占海洋总面积的10%,海底可燃冰的储量够人类使用1000年。
随着研究和勘测调查的深入,世界海洋中发现的可燃冰逐渐增加,1993年海底发现57处,2001年增加到88处。据探查估算,美国东南海岸外的布莱克海岭,可燃冰资源量多达180亿吨,可满足美国105年的天然气消耗;日本海及其周围可燃冰资源可供日本使用100年以上。
据估计,全世界石油总储量在2700亿吨到6500亿吨之间。按照目前的消耗速度,再有50~60年,全世界的石油资源将消耗殆尽。可燃冰的发现,让陷入能源危机的人类看到新希望。
我国探测表明,仅南海北部的可燃冰储量,就已达到我国陆上石油总量的一半左右;此外,在西沙海槽己初步圈出可燃冰分布面积5242平方公里,其资源估算达4 1万亿立方米。我国从1993年起成为石油纯进口国,预计到2010年,石油净进口量将增至约1亿吨,2020年将增至2亿吨左右。因此,查清可燃冰家底及开发可燃冰资源,对我国的后续能源供应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意义重大。在未来十年,我国将投入8 1亿元对这项新能源的资源量进行勘测,有望到2008年前后摸清可燃冰家底,2015年进行可燃冰试开采。
但人类要开采埋藏于深海的可燃冰,尚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有学者认为,在导致全球气候变暖万面,甲烷所起的作用比二氧化碳要大10一20倍。而可燃冰矿藏哪怕受到最小的破坏,都足以导致甲烷气体的大量泄漏。另外,陆缘海边的可燃冰开采起来十分困难,一旦出了井喷事故,就会造成海啸、海底滑坡、海水毒化等灾害。由此可见,可燃冰在作为未来新能源的同时,也是一种危险的能源,需要小心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