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能源是人类社会未来能源的基石,是化石能源的替代能源。
在当今的世界能源结构中,人类所利用的能源主要是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化石能源。1997年世界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121.56亿,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社会生活的提高,预计未来世界能源消费量将以每年2.7%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世界的能源消费总量将达到195亿tce。截至1996年末,世界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的可采储量为1.3万亿tce,尽管今后还可能有新的储量被发现,但按目前的世界能源探明储量和消费量计,这些能源资源仅可供全世界大约消费172年。根据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能源预测,石油资源将在40年内枯竭,天然气资源将在60年内用光,煤炭资源也只能使用220年。
由此可见,在人类开发利用能源的历史长河中,以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化石能源为主的时期,仅是一个不太长的阶段,它们终将走向枯竭,而被新能源所取代。人类必须未雨绸缪,及早寻求新的替代能源。研究和实践表明,新能源,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可以再生、不污染环境,是国际社会公认的理想替代能源。根据国际权威单位的预测,到21世纪60年代,即2060年,全球新能源的比例,将会发展到占世界能源构成的50%以上,成为人类社会未来能源的基石,世界能源舞台的主角,目前大量燃用的化石能源的替代能源。
2、新能源清洁干净、污染物排放很少,是与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清洁能源。
化石能源的大量开发和利用,是造成大气和其他类型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主要原因之一。如何在开发和使用能源的同时,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重大问题。全球气候变化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全球环境问题,它主要是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过程中 燃烧大量化石燃料产生的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所造成的。因此,限制和减少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已成为国际社会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从工业革命以来,约80%温室气体造成的附加气候强迫是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其中CO2的作用约占60%,而化石燃料的燃烧是能源活动中CO2的主要排放源。据估算,我国能源活动引起的CO2排放量约5.8亿吨碳,约占全球化石燃料CO2排放量的9.76%。
观测资料表明,在过去100年中,全球平均气温上升了0.3—0.6摄氏度,全球海平面平均上升了10—25cm。如对温室气体不采取减排措施,在未来几十年内,全球平均气温每10年将可升高0.2摄氏度,到2100年球平均气温将升高1—3.5摄氏度。近年来,由于城市汽车大幅度增加,燃用汽油产生的汽车尾气已成为城市环境的重要污染源。
而新能源污染物排放很少。目前各种发电方式的碳排放率, g碳(/kwh) :常规燃煤电为304,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为270,燃气联合循环发电为118,带烧天然气备用机组的太阳能热发电为47,地热发电为2.5,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则为0。由此可见,新能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清洁能源,采用新能源以逐渐减少和替代化石能源的使用,是保护生态环境、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大措施。
3、新能源是世界不发达国家的20多亿无电人口和特殊用途解决供电问题的现实能源。
迄今,世界上不发达国家还有20多亿人口尚未用上电,其中我国约占6000多万人。由于无电,这些人大多仍然过着贫困落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远离现代文明的生活。这些地方,缺乏常规能源资源,但自然能源资源丰富,人口稀少,并且用电负荷不大,因而发展新能源是解决其供电问题的重要途径。
另外,有些领域,如海上航标、高山气象站、地震测报台、森林火警监视站、光缆通信中继站、微波通信中继站、边防哨所、输油输气管道阴极保护站等在无常规电源等特殊条件下,其供电电源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供,不消耗燃料,无人值守,最为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
[?亿欧导读?]?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12月(12.01-12.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1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5项、地方层面6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汽车流通、汽车制造等方面。
据亿欧汽车统计,2019年12月(12.01-12.31)期间,各地共出台了11项汽车出行产业相关政策。其中,国家层面5项、地方层面6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汽车流通、汽车制造等方面。
在国家政策层面,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公开意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将成为未来1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纲领性文件,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引方向。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此次纲领性政策强化导向作用,突出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对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推动并鼓励传统车企及新能源车企持续主动发力。
以“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协调推进、开放发展”为基本原则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纯电动汽车逐步成为主流的同时,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场景应用,协同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齐驱发展。
另外,工信部在12月公布了第28和第29两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同时发布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此举将推动车企加速产品更新迭代,对促进产业健康发展有积极作用。
地方层面同样涉及较多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关于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地市分充电设施建设“时间表”,比如到2022年底前,山东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
在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上,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在部分区域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
天津颁布购车摇号新政,放宽新能源汽车摇号政策,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政策主要从个人与单位指标申请、废弃指标利用、新能源车指标管理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针对个人指标申请,办法放宽了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审核条件。
以下是2019年12月汽车产业相关政策:
国家政策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12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2019年10月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力、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工信部发布第32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12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32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本批《公告》的汽车、摩托车、低速汽车生产企业共计705户,新产品共计3132个,其中包括特斯拉TSL7000纯电动轿车。经企业准入条件考核,本批公告共批准新设立专用汽车生产企业14户。经装备中心最终审核,共有681户生产企业(其中:汽车生产企业551户、摩托车生产企业128户、三轮汽车生产企业2户)的2972个产品(其中:汽车产品2521个、摩托车产品443个、三轮汽车产品8个)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工信部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
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并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其中,长城汽车的欧拉R1、欧拉R2,比亚迪M3、纯电动城市客车,长安汽车逸动E-Life,上汽集团Marvel?X,亚星客车、宇通客车的纯电动城市客车等车型入围。在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中,共有183款包含各种类型的新能源汽车被撤销。
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十二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12月20日,工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十二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本批次《目录》包括301款车型,其中节能型汽车43款(可享受车船税减半优惠),新能源汽车258款(可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工信部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
12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九批)、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予以公告。其中,中国制造特斯拉Model?3被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车车型目录。据悉,第二十九批共涉及202款车型,纯电动汽车176款,包含东风风神E70、标致e2008、欧拉R1、北汽EU5、威马EX5400、广汽丰田C-HR、五菱宏光S?EV、哪吒U和特斯拉MODEL?3等纯电动乘用车27款、纯电动客车64款、纯电动货车10款,纯电动专用车75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0款,包含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4款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6款;燃料电池汽车16款,包含燃料电池客车7款、燃料电池专用车7款,燃料电池货车2款。
地方政策
宁夏发布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12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0—2025年)》。方案明确表示,2020年至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要分别达到32%、35%、38%、40%、42%、45%以上,每年各市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70%以上。
湖南加强电池回收溯源管理?
12月5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未按溯源规定在国家平台注册的相关企业,须于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注册,未按溯源规定履责的企业,须于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
此外,自2020年1月起,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各市州工信局要将本地区上季度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督查情况书面报送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平台的企业注册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与销售、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和再生利用等溯源信息上传情况,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相关技术指导信息报备、公开情况,以及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山东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
12月9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各地市分充电设施建设“时间表”,到2022年底前,山东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10万个以上,公共停车场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2022年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应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支持业主自建。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钦州市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
12月12日,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钦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攻坚工作方案》。方案提到,将开展四大攻坚行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使用示范行动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占比应不低于30%;城市公共车辆运营示范。主城区和县城2020年底纯电动公交车占比不低于45%;同时在在城市物流、快递、零售等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物流绿色运输试点。
青岛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12月13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表示,对悬挂新能源汽车绿色牌号的汽车,每天0时至24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不含住宅小区停车场)的同一公共停车场或同一条道路上的收费停车泊位以及青岛国际机场停车场内首次停车,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其中,实行计次收费的公共停车场或道路停车泊位确无计时设施的,应免收首次停车费(不超过4小时)。已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费的新能源汽车,不再同时享受该时段免费停车15分钟的停车优惠。悬挂普通号牌的新能源汽车暂不享受该政策。?
天津颁布购车摇号新政,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办法主要从个人与单位指标申请、废弃指标利用、新能源车指标管理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针对个人指标申请,办法放宽了非天津市户籍人员个人缴纳社保审核条件,允许“补缴”;允许累计缴纳社保达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天津市户籍人员申请指标;支持人才引进,经天津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绿卡人才、急缺人才等可按照市民待遇申请指标;在单位指标的申请方面,将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纳税金额门槛由5万元降低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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