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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辉新能源(深圳南海大道小货车限行到几点吗)

深圳南海大道小货车限行至晚上的20点。

根据《关于继续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第一条 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第三条 下列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新能源车、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扩展资料:

下列高速公路及基本货运通道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基本货运通道。

1、跨区域:北环大道(北环龙珠立交以西段)、福龙路(南坪立交以北段)、南坪快速、布龙公路、丹平块速、坪葵路、盐葵路、观光路。

2、福田区:市花路。

3、罗湖区:沿河路、布心路、泥岗路(泥岗红岭立交以东段)、红岗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清水河三路、清水河四路、清水河五路。

4、南山区:月亮湾大道、茶光路、兴海大道、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右炮台路、赤湾二路、赤湾五路。

5、盐田区:深盐路、北山道、永安路、明珠大道、洪安四街。

6、宝安区:107国道、西乡大道、机场道、机场南路辅道、航站四路、机场支一道、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空港一道、航站二路、宝源路、洲石路、广田路、松福大道、松岗大道、芙蓉大道、福永二路、大洋路、凯城二路、芙蓉路、松瑞路、福洲大道、凤塘大道、兴围路、前进二路、水库路、福园一路、福园二路、金湾大道、象山大道、永和路、沙松路、南环路。

7、龙岗区:布沙路、龙岗大道、盐龙大道、坂李大道、惠盐公路、横东岭路、东泰路、红棉路(盛宝路-长深高速段)、布澜路、西环路、盛宝路、东西干道、料坑大道、丹梓西路(站前路-深汕公路)、宝荷路、爱南路(宝荷路-龙岗大道)、同胜工业园路、华辉路、华兴路(华辉路-布龙路)、锦龙四路、碧新路、宝龙大道、良白路、东深路、创新路、宝南路、沙荷路、丹农路、新河大道。

8、龙华区:清吉路、清祥路、民康路、东环二路、泗黎路、龙观路、观澜大道、浪荣路。

9、坪山区:丹梓大道、比亚迪路、坪山大道(东纵路至丹梓中路段除外)。

10、光明区:光侨路、根玉路、松白公路、公常路、新玉路。

深圳交通队——关于继续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

2018年深圳市对于外地车和外地货车都有新的限行政策,这个对于外地车司机朋友来说绝对一个非常重要和敏感的话题,而且对于关内和关外的车辆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下面给大家分享2018年深圳外地货车限行时间和路段。

按照有关要求深圳交警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对柴油轻型自卸货车和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开展执法工作。

2018年1月1日至1月15日期间为执法缓冲期将采取敬告式执法,2018年1月16日起将正式执法。

什么是柴油轻型自卸车,如何享有通行路权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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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柴油轻型自卸车

柴油轻型自卸货车俗称“小金刚”、“小泥头车”,多为个体经营或个体挂靠公司经营,存在“大吨小标”历史遗留问题,以大型货车的装载量长期按小货车通行路权行驶。

一直以来,以“多拉、快跑、乱停、黑烟”广受市民诟病,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星级用户+电子通行证规范管理

尚未申请深圳交警星级用户的柴油轻型自卸货车车主,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星级用户申请,才可享有通行路权优待政策哦。

具体步骤:

1.登录星级用户登记

通过手机微信端申请成为深圳交警星级用户,并在“柴油轻型自卸货车登记”栏登记。

2.审核后,免费安装

登记资料通过审核后5个工作日,车主可持行驶证原件至住址登记地交警大队领取安装RFID电子通行证(电子通行证安装和使用将不产生任何费用)。

3.查看电子证状态

安装成功后,车主将可以在星级用户客户端查看电子通行证号和实时状态。

柴油轻型自卸货车限行范围

已经已申领RFID并申请了深圳交警星级用户的,或者申请了星级用户,RFID正在制发状态中的柴油轻型自卸货车按照以下电子登记许可通行规定限行: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柴油轻型自卸货车驶入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4个行政区域内的道路。

(二)每天0时至24时,禁止柴油轻型自卸货车驶入以下路段、区域:

1、罗湖区水库路段(东湖水厂至原沙湾特检站)、南山区丽水路(学苑大道口至丽山路口)。

2、福田区景田北片区:东起新洲路(不含新洲路),西至香梅路(不含香梅路),南起红荔路(不含红荔路),北至北环大道(不含北环大道)。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柴油轻型自卸货车驶入以下路段:

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笋岗路(雅园立交至皇岗路段)、红荔路(红岭路至香梅路段)、莲花路(皇岗路至香梅路段)、书城路、金塘街、金华街、万象街、木棉花街、嘉宾路西段(宝安南路至金塘街),以及龙华新区广场沿河路、求知路、观艺路、烟桥路。

(四)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至20时,禁止柴油轻型自卸货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和广场:

1、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4个行政区域内的道路。

2、龙岗区:

(1)东起龙城大道(含龙城大道),西至黄阁路(含黄阁路),南起龙翔大道(含龙翔大道),北至龙平西路(含龙平西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东起坂雪岗大道(含坂雪岗大道),西至五和大道(含五和大道),南起雅园路(含雅园路),北至雪岗北路(含雪岗北路)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3)坂雪岗大道。

3、宝安区:

(1)东起前进一路、二路(含前进一路、二路),西至新湖路(含新湖路),南起湖滨西路、中路(含湖滨西路、中路),北至西乡大道(不含西乡大道)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宝安大道。

4、龙华新区:

(1)东起梅观高速(不含梅观高速),西至福龙路(不含福龙路),南起南坪快速(不含南坪快速),北至机荷高速(不含机荷高速)及其合围区域内道路。

(2)观澜大道,大和路,沿河路。

5、光明新区:光明大道。

6、坪山新区:中山大道。

7、大鹏新区:迎宾路。

对未申领RFID和未申请深圳交警星级用户的柴油自卸货车:

对外地号牌柴油轻型自卸货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进行全天24小时限行执法,对本地号牌柴油轻型自卸货车按大货车限行范围进行执法。

轻型自卸货车(无电子通行证)

外地号牌载货汽车限行范围

2018年1月1日起,市交警局将按照《关于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除现有货车限行路段外,在全市高速公路和基本货运通道以外的道路,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开展限行执法查处工作。

为解决机场、港口、物流园以及大型集贸市场的城际物流运输困难,深圳交警将横东岭路等93条道路增设为基本货运通道,暂不执行早晚高峰8小时限货规定,高速公路及基本货运通道如下:

(一)高速公路。

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基本货运通道。

1、现有基本货运通道。

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北环/龙珠立交以西段)、107国道、西乡大道、南坪快速、沿河路、布心路、泥岗路(泥岗/红岭立交以东段)、布龙公路、布沙路、龙岗大道、丹平快速、深盐路、松白公路、公常路、盐龙大道、福龙路(南坪立交以北段)、惠盐公路。

2、新增基本货运通道。

横东岭路、东泰路、机场道、机场南路辅道、航站四路、机场支一道、红棉路(盛宝路-长深高速段)、布澜路、洲石路、新玉路、根玉路、龙观路、广田路、北山道、松福大道、新河大道、沙松路、创新路、西环路、芙蓉路、松瑞路、福洲大道、光侨路、南环路、东环二路、比亚迪路、坪葵路、丹梓大道、盐葵路、凤塘大道、宝南路、市花路、永和路、金湾大道、松岗大道、芙蓉大道、福永二路、福园一路、福园二路、大洋路、凯城二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空港一道、航站二路、宝源路、沙荷路、坂李大道、清吉路、清祥路、观光路、茶光路、民康路、永安路、象山大道、浪荣路、坪山大道(东纵路至丹梓中路段除外)、碧新路、观澜大道、宝龙大道、泗黎路、丹农路、东深路、良白路、兴围路、前进二路、水库路(宝安区)、盛宝路、东西干道、红岗路、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二路、清水河三路、清水河四路、清水河五路、料坑大道、明珠大道、洪安四街、兴海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右炮台路、赤湾二路、赤湾五路、丹梓西路(站前路-深汕公路)、宝荷路、爱南路(宝荷路-龙岗大道)、同胜工业园路、华辉路、华兴路(华辉路-布龙路)、港湾大道、锦龙四路。

外地货车一般情况不允许申请通行证,但是外地小汽车可以申请。

外地号牌载货汽车通行管理办法

(一)下列外地号牌载货汽车不受《关于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中限行措施限制: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新能源车、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二)对于部分涉及生鲜、冷链、药品或其他应急配送需求,无法调整运送时间的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在本次通告有效期内(2018年3月14日前),可以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同时,应在此期间对配送车辆、配送方式进行调整,以配合深圳市环境保护政策和交通管理政策。

(三)2018年1月16日正式执法之日起,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前两次在《关于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禁行区域内违反禁行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