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源车牌不需要摇号,在深圳新能源车不受额度限制。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额度限制。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经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
扩展资料: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申请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凭有效编码直接配置。
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确定。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类型和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深圳增量调控——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