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谱写出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加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的交流合作机制,在培养造就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实习生制度经过多年实践,育才质效不断提升,积极成果不断显现。广大法科生步入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为法治中国建设注入了生机活力、贡献了青春力量,也在司法实践中锤炼了法治品格、提升了专业能力。
多年来,我院在法治人才培养领域坚持深耕细作、注重教学相长,以教促学、以学促用,深入探索教育培养工作提质增效的新路径,不断拓展法学基础知识教育与法学实践教学的广度和深度,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学生的法学素养,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功底的法治人才。中大法律人如今正在各自行业和岗位上发光发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着中大力量。今年年初,我院博士研究生梁树森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法律实习生,于环境资源审判庭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全程参与审判业务实践,同时辅助开展专题调研、司法解释制定等专项业务工作。在国家最高审判机关,他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司法实践能力进一步提升,展现出中大学子的良好风貌,获得了广泛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十二批优秀法律实习生的表彰决定,因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业绩突出、表现优秀,梁树森获评“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
精而益求其精,备而益求其备
在最高法工作期间,梁树森在庭领导、带教法官、审判团队成员等各位老师的全程指导下,结合自身的环境法学专业背景,全面参与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实践,负责多份复函、审理报告、合议笔录、法条汇编、裁判文书的撰写,承担多项司法政策研究项目,辅助组织开展数个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活动和专项调研活动。梁树森表示,在经过了严格的审判业务锻炼之后,自己对于案件集中管辖、“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制度机制的实施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刻的理解。而通过部门与全国人大监司委、最高检及相关部委的业务交流与协作,法治运行的图景在他的眼中也有了更为具象的呈现。
“伎工于习,事成于勉。”梁树森总结道,最高法的审判工作关乎条线业务的指导和法律适用的统一,专业要求不可谓不高,这也鞭策着他勤于学习,以不断精进自己的业务能力。他认为,法科生必须重视法律基本功的训练,要打通从教科书到实践的障碍,有针对性地强化自己的文字功底,提升逻辑能力和表达能力。同时,也要重视法治所具有的社会价值引领和规范作用,善于从不同的视角去审视情况、思考问题,既要精通法条法理,又要深谙常识常情,以全局的思维、系统的观念指导自己的学习和工作。除此以外,还要保持对新形势的敏锐触觉和对新知识的学习热情,关注重点领域、新兴领域,跟进新的立法、新的案件、新的司法解释,广览各部门法的文献,精益求精、备益求备,不断地汲取养分、丰富知识、提升技能。
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审判业务,处处体现着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的深度融合。“每个案件的审理、每项政策的制定,背后都是法理与实务的一次次交互,这十分考验我们运用法学知识、法律思维去查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梁树森在谈到审判工作的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时候这样说道。对于研究工作,他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谈到,开展法学研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立足国情实际,着眼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新形势,在关注传统议题的同时聚焦新问题,秉持格物致知的精神,不断厚实理论功底、深化理论建构,从而加强实践的理论支撑和供给。在学术立场方面,梁树森表示:“我们要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加深对国家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的领会,做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研究,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建设性对策,将研究工作扎根祖国大地,同时也要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向世界传播中国法治的声音。”他还表示,法科生要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发扬创新精神、改进研究范式,同时积极探索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统筹进路,努力产出富有实践意义、时代意义的智慧成果。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皂角树下,广大法科生拓宽了人生的思维视野、革新了既有的知识体系。“我们既要用这宝贵的精神财富充实自己的内心和头脑,也要用它塑造起正确的行事方式,使之真正成为我们前进路上不竭的动力源泉”,梁树森如是说。“立志者,有为之本。”梁树森认为,法科生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和目标,勇于攻坚克难,用坚定的法治信念书写人生篇章,将个人融入到为国家大局服务当中去。古人云:“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法学作为实践之学,走出书斋、迈向实践,深入参与法治运行的过程,对于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这一门学科的知识大有助益。梁树森说,法科生在拥有了相对充足的知识储备以后,则要利用好院校的平台载体功能,多到各类型、各层级、各地区的实务部门进行法律实践,多参与各领域、各形式的科研竞赛、项目(课题),在实践中锻炼能力、提升自我。在此其中,要坚持求真务实,发挥专业所长,培养团队精神,注重日常积累,从中习得科学、规范的工作方法。更重要的是,法科生应当厚植家国情怀,将回应民生关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学习和工作中的永恒追求。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正门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字样跃然高悬,鞭策着法律人不懈地追求这个伟大的法治目标。“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是对法律实习生思想品质和工作能力的高度认可,也是对新时代青年法律人踔厉奋发新征程的极大鼓舞和激励。回顾在中大的求学历程,梁树森感慨道:“一直以来,法学院院领导的大力支持、恩师李挚萍教授的悉心栽培、成长路上诸位良师益友的指导帮助和家人的关心关爱,为我奋勇前进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在梁树森看来,最高人民法院有着一批专业过硬、作风优良、担当作为、敬业奉献的司法队伍,“他们践行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理念,把法律作为人生的最高信仰,我深表钦佩。衷心感谢最高法、环资庭领导们的亲切关怀,以及带教法官、审判团队成员等各位前辈老师的精心指点。在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过程,更是在业务领域迅速成长,习得了受益终身的法律知识技能。我因此也更有信心、更有底气、更有能力去当好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去追寻心中的法治理想之光。”
我院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实践与展望
长期以来,我院秉持教学科研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理念,重视与法院系统的双向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紧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法治人才培养相关制度的开展,已与各级多地法院在共建教学实习基地、联合科研、举办学术论坛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合作,育人育才成效卓著。
法治中国,人才为基。在新的发展阶段,我院将结合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利用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精神和要求,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化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总结经验、开拓创新,进一步推进与法治工作部门的深度衔接,推动教学实践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持续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切实回应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需求。
梁树森个人简介
梁树森,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研究人员,兼任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化学会会员。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环境治理体系、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先后于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进行法律实习工作。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参与完成多部地方立法的起草、修订和后评估工作。主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机构)的专项委托课题多项。曾任《中山大学青年法律评论》执行主编,参著《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治理研究》等书,在《法治论坛》《环境法评论》《中国环境法学评论》等公开发表论文数篇,获学术会议奖项、个人表彰奖励等荣誉数项。
---中山大学法学院---
编辑:谭雨晴 王艺霖
校对:何慧妮 王艺霖
初审:胡文蓉
审核:肖楠
审核发布:梅成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