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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步数越多,收益越高?别被“走路也能赚钱”的理财广告忽悠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走路也能赚到钱的理财

  “丑的人还在睡觉,美的人已经跑出一杯星巴克了。”2016年的一天,一个女孩晒出的朋友圈截图引起了在上海工作的罗先生注意。截图显示,女孩运动步数为12433步,燃烧了311大卡热量,账户金额是11万余元,今日收益为32.66元

  罗先生仔细一看,原来这是一款运动理财的App。App页面上的宣传语是“走路也能赚钱”,并列出每日步数可以对应不同的收益率,而且承诺保本付息,可随时提现,次日到账。

  也就是说,收益率由步数决定,步数越多,收益越高。只要在该理财平台内充值投资,平台便会根据投资者手机上每天产生的运动步数,计算出相应的理财收益。该平台承诺以年化4%的收益“保底”,最高则能达到年化12%的收益,当微信运动步数达到1.5万步,就可以达到最高年化收益率12%的收益,且随存随取。

  “1.5万步完全没难度啊,而且12%的年化收益率确实很高。”罗先生抱着试试的心态下载了这款运动理财软件,发现果然能顺利收益并提现。

  这款软件叫米米,于2015年7月正式上线。公司为了推广产品,不仅市场部积极在网上进行推广,公司内部还发文,让每个员工都体验一下,然后通过员工“口口相传”的方式进一步打开市场。

  公司老板齐文亮特意叮嘱员工们要多发朋友圈,邀请亲朋好友一同使用这款软件。

  这款理财的起投点只有100元,员工们或多或少都投了些钱进去,很快都尝到了“燃烧卡路里”的甜头。对于长期坐办公室缺乏运动的白领们来说,趁午休、下班的时候走走路、遛遛弯,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提高运动步数从而获得理财收益,可谓一举两得。

  为了尽可能达到1.5万步的运动步数,争取年化12%的最高收益,有的员工还使用了刷运动步数的“外挂神器”,足不出户便可实现步数过万,高居运动排名“榜首”。

  员工们也成了推广这款软件的“自来水”,不仅积极在朋友圈内发布相关的图片内容,介绍米米App产品功能及收益、下载App的路径等,还在线下不断地向朋友、家人推广

  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公司开展了“赠送体验金”活动。新用户注册使用米米App后,公司会在该账户内赠送人民币1万元的体验金,这部分资金的收益,新用户是可以提现的,但体验金是拿不出来的。此活动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注册使用该App。

  4%至12%理财收益要靠放贷维持

  从2016年开始,罗先生就在米米App上陆续投入了25万余元,其间确实有过收益。直到2021年6月,该平台出现无法正常提款的情况。同年7月,罗先生报警,此时他的账户里还有22万元无法兑付

  石先生也是如此,2016年5月,他经朋友介绍下载了这款软件。从2016年5月起,他曾多次在该软件内投资及提现,他的资金是分两个账号投资的,一个是用他自己的手机号注册,另一个是用其女儿的手机号注册。

  石先生获得的利息大概是17万元,扣除已获利息,现仍未兑付的本金还有117万元,其中,他自己的账号内有53万元,女儿账号内有64万元。

  发现无法提现的投资人纷纷开始报案。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但此时该理财平台的运营主体达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齐文亮已消失。经查,该平台投资者有4万余人,平台非法集资金额19亿余元

  “一个仅靠走路就能达到4%至12%收益的理财平台,它靠什么盈利?它能不能兑付?”这让承办该案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俞琳感到十分疑惑。

  自2014年起,齐文亮先后成立达米公司以及多家关联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达米公司主营业务是做助贷,其盈利模式是协助资金方放贷给有需求的客户,同时向资金方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持牌机构,以及公司融资款。

  2015年,未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达米公司开发并运营了一款手机理财平台,打出“走路也能赚钱”的广告词,宣称根据投资人的每日行走步数,可以赚得年化4%至12%的收益。该理财平台正式运营后,很快吸引了一大批投资者。

  但事实上,作为运营主体的达米公司并不具有向公众募集资金的资质

  “投资者们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这个通过走路就能返还利息的理财平台,背后的盈利模式是什么?”检察官表示,“达米公司没有实际的投资项目,仅仅靠走路,怎么可能达到4%至12%的收益?”

  达米公司到底靠什么业务来兑付如此高额的本息呢?答案是放贷。

  “达米公司将从外部募集到的资金,转移到关联公司开发的放贷平台,以较高利率发放贷款给借款人,从中赚取利差。”案发后,达米公司的员工均证实,这就是平台的运营模式。

  事实证明,这样的运营模式不可能长久。从2016年10月开始,达米公司开始连年亏损,逐渐无力兑付高额本息。但齐文亮及达米公司仍夸大自己的盈利能力及资金安全性,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募集资金,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对外放贷、兑付集资参与人本息、公司日常开支等。

  将非法资产“洗白”为合法资金

  “本案还有一个特殊之处,那就是合法资金与非法资金的‘混用’。”检察官介绍,为了逃避监管,掩饰、隐瞒非法资金来源和性质,齐文亮将资金募集端与放贷端进行了剥离,由关联公司又又公司另行注册成立金海商业保理公司对外进行放贷。

  据调查,放贷资金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的投资、三轮融资所得的资金以及通过米米理财软件平台非法募集的资金。这就为齐文亮掩盖非法资金来源和性质创造了条件,同时衍生出了另一种犯罪行为——自洗钱

  所谓自洗钱,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上游犯罪之后,对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自行“清洗”以使之合法化的行为。

  齐文亮和达米公司将非法所募资金与来自金融机构、公司自有资金等合法资金相混同,将部分非法资金以“自有资金”名义划转至上述保理公司,通过自家运营的放贷平台发放贷款获取收益,企图用这种方式掩饰非法资金来源及性质,将非法资产“变为”合法资金,涉嫌洗钱金额630万余元

  检察官介绍,齐文亮这样的做法,从形式上剥离了吸资端(理财软件)与放贷端(放贷平台),更具有隐蔽性,使得公司在形式上更接近“合法经营”。

  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金融方式”,在齐文亮看来虽有风险,但值得一试。在创立公司初期,也曾经历估值的高光时刻,完成数轮融资,其背后有不少大型投资公司。

  金融才俊遭遇“资金断裂”

  “80后”齐文亮毕业于某知名大学,是上海金融圈的青年才俊,拥有多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

  公司成立以来,前几年盈利基本平衡,但2016年国家政策趋紧之后,资本圈的资金基本不流入互联网金融行业,公司开始连年亏损。此时的齐文亮还在不停开拓业务线,想通过补充业务现金流来弥补高速的现金流出

  “一方面靠融资,一方面控制运营成本。”齐文亮在供述中说,但是经过三四年的努力,也没能实现扭亏为盈。主要是业务缩水、坏账率增加,又无法裁员以控制成本。

  从2017年开始,公司的资金缺口每年都在加大,从5000万元到1亿元的缺口。坏账率也在提高,尤其是新冠疫情发生之后,坏账率达到11%,整个公司资金运转已经失控。

  公司出事前两周,齐文亮曾向部分中高层员工借钱:“我扛不住了,我向大家借一笔钱帮公司渡过难关。”但是没有人理会他,资金链彻底断裂

  尽管齐文亮想尽办法,但2021年年中开始,理财投资平台已无法兑付集资人本息,达米公司无力回天。2021年7月,齐文亮畏罪潜逃

  2022年3月2日,齐文亮在上海市宝山区一出租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22年8月,该案移送至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认为,自2015年7月起,达米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开发并运营米米理财手机软件,通过发朋友圈、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按照投资人每日行走步数,承诺4%至12%不等的浮动年化收益率,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2016年10月后,齐文亮明知达米公司连续亏损无力兑付高额本息,仍夸大盈利能力及资金安全性,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募集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对外放贷、付集资参与人本息、维持公司经营等。

  经审计,非法集资金额达19亿余元,未兑付金额为4100万余元,涉嫌集资诈骗罪

  自2015年7月起,达米公司为掩饰上述非法募集的资金来源和性质,通过实际控制又又公司等关联公司资金账户,将非法募集资金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自融资金相混同,并将部分资金以“自有资金”名义划转至又又公司等关联公司后,通过平台发放贷款获取收益,涉嫌洗钱罪,金额达630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齐文亮作为达米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以非吸、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月18日,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浦东新区法院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判处达米公司罚金200万元;以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判处被告人齐文亮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90万元

  (文中涉案人员、公司、软件均为化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转载:广东普法网

​​《财务报表重大变动暨相关会计准则的改革分析》实战培训课程​

【课程背景】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为了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全面领悟财务报表的重大变化,深刻理解新准则的会计处理要点,及时把握会计改革产生的新的涉税风险点,我们特举办《财务报表重大变动暨相关会计准则的改革分析》实战培训课程,此次培训将结合新变化的操作细节案例对财务报表的新变化和最新准则进行深入讲解,并将会计处理与涉税处理紧密结合,帮助企业全面提升新准则、新规定的运用水准,及时有效的防范涉税风险。

【课程亮点】

(1)为何2018年财务报表要分为两套体系?

(2)2018年报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有哪15个变化?

(3)2018年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有哪20个变化?

(4)如果从管理思维为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5)新收入准则为何按照控制权转移确认收入?

(6)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是什么?

(7)合同资产、合同负债核算哪些内容?为何预收账款金额小了?

(8)为何独立出信用减值损失?

(9)哪种股权投资永远不让进损益?为什么?

(10)新金融工具、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发生哪些变化?

(11)计提坏账准备等金融资产减值为何从理念到方法都发生重大变化?

(12)政府补助为何影响营业利润?

(13)出售固定资产、转让无形资产为何影响营业利润?

(14)实务工作如何采取措施进行落实?

(15)对会计与税收差异影响大吗?

(16)对财务管理影响大吗?

【讲师简介】

郑庆华 “双一流”高校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十佳教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委;教育部应用型创新大赛评委;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外聘教授;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曾任国务院国资委外部专家、公司高管、集团公司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国资委、中组部、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国家电网、中海油、SOHO中国、三一重工、光明集团、双汇、北京地税、大连国税等100多家单位从事会计准则讲座,分析透彻、深入浅出,享有很好的口碑。

【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 最新会计改革进展及2018年最新报表格式

一、最新会计改革进展总结

二、2018年最新报表格式

第二部分 2018年三大财务报表的重大变化

一、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修订背景

二、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变化分析

(一)三大财务报表有何变化?

(二)为何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一起列报?应注意什么问题?中国中车为例

(三)预付固定资产款如何列示?

(四)其他应收款列报增加了哪些内容?

(五)持有待售资产列示什么内容?福建上市公司为例

(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增加了哪些列报内容?

(七)为何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一起列报?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有何区别?

(八)什么是持有待售负债?

(九)其他应付款增加了哪些列报内容?

(十)长期应付款增加了哪些列报内容?

(十一)研发费用为何独立出来?

(十二)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为何单独列示?五粮液公司为例

(十三)其他收益包括哪些内容?为何增加营业利润?中兴通讯为例

(十四)资产处置收益为何增加营业利润?中国中车为例

(十五)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为何内容少了?

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和变化分析

(一)什么是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有何区别?碧桂园为例

(二)什么是合同负债?有何预收账款的内容大部分都移到了合同负债?碧桂园为例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哪些内容?宇通客车为例

(四)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有何区别?为何不能一起列报?

(五)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包括哪些内容?万科案例分析

(六)什么是交易性金融负债?案例分析

(七)信用减值损失反映什么内容?

(八)什么是净敞口套期收益?

(九)什么是其他综合收益?国际上如何产生的?

(十)为何经营者总业绩称为“综合收益总额”?

(十一)如何采用“郑氏模型”快速分析业绩质量和盈利模式?

(十二)什么是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中国中车为例

(十三)何时产生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十四)为何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处置时不能转损益?

(十五)什么是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十六)三大报表变化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第三部分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会计处理新变化

一、固定资产出售的会计处理有哪些变化?

二、无形资产转让的会计处理有哪些变化?

第四部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改革要点及运用

一、收入准则发生了哪三大变化?

二、收入准则的逻辑结构如何?如何快速掌握要点?

三、收入的定义有变化吗?收入准则的适用范围为何扩大了?

四、什么是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案例分析

五、如何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六、如何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七、如何确定交易价格?

八、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九、履行每一单项义务时如何确认收入?

十、什么是合同履约成本?有哪三种处理办法?

十一、什么是合同取得成本?有哪两种处理办法?

十二、与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如何摊销和计提减值?

十三、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确认收入吗?

十四、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有哪两种处理办法?

十五、什么是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收入确认有何区别?

十六、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授予奖励积分等)怎样处理?如何形成合同负债?

十七、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如何确认收入?有哪两种处理办法?

十八、售后回购如何确认收入?分哪两类情况处理?

十九、客户未行使的权利如何处理(预收款销售)?

二十、无需退回的初始费需要注意哪三个问题?

二十一、新收入准则下会计科目有变化吗?

二十二、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吗?为何采用“半追溯调整”?

二十三、新收入准则对哪些行业影响大?

二十四、新收入准则与税收收入差异比较

二十五、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管理决策如何制定(薪酬计划、商业模式、合同条款、投融资安排)?

二十六、新收入准则实施后内部控制系统的调整

第五部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改革要点及运用

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

二、为何金融资产由四分类变成三分类?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三、债权类金融资产如何分为三类?以中国中车为例

四、全部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整体思路是什么? 万科案例分析

五、股权类金融资产如何分为两类?万科案例分析

六、为何股权投资被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后处置损益只能转入留存收益?

七、其他综合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所得税?

八、金融资产如何进行重分类?如何核算?

九、金融资产减值范围如何确定?

十、金融资产减值的方法发生了哪个重大变化?

十一、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有哪三种方法?

十二、金融资产计提减值设立了哪些新科目?

十三、金融负债如何分为三类?用公允价值计量如何处理?上市公司为例

十四、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如何进行处理?万科为例

十五、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如何核算、如何列报?万科案例分析

十六、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十七、企业投资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进行核算?万科案例分析

十八、企业投资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十九、按揭贷款如何核算?案例分析

二十、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会计科目发生哪些变化?

【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8-19日(周二、周三)

地点:北京 金辉国际商务会议大酒店(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8号,明光村桥西300米)

【收费标准】

培训费2980元/人(培训、资料、场地、中餐、咨询等) 团报有优惠

【参会对象】

总经理、企业高层、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等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人员、税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等。

【报名方式】​

报名咨询周震:13121604601(同微信号)

报名咨询qq:343369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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