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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老了之后怎么管理财产北京朝阳法院:涉老监护案量逐年上升,多因处理重大财产事务

涉老监护类案量逐年上升,多因申请处理重大财产性事务。 10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暨老年人监护案件审理情况和典型案例。通报显示,涉老年人监护类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且在全部监护案件中的占比亦逐年提高。 据通报,2021年1月至2024年8月,北京朝阳法院共受理涉老年人监护类案件1873件,每年案件数量分别占当年全部监护案件数量的69.6%、73.6%、75.3%、72.1%,并主要呈现出“案件类型较集中,无实质性争议案件多;案件申请人角色多样,争议案件矛盾突出;案件与老年人权益息息相关”等主要特点。 比如,从申请人的监护申请动因来看,71.1%的案件是为处分被监护人的存款、房产等或办理继承公证等重大财产性事务;16.2%的案件是为处理医疗、养老照护或保护其他合法权益;7.5%的案件是为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其他民事案件。另有5.2%的案件是为避免老人在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对外签订合同或处分自身财产,更好地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由提出的指定监护申请。 “这些原因直接涉及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妥善选任和指定监护人至关重要。”北京朝阳法院副院长王国才表示,朝阳法院在亚运村法庭成立涉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化人民法庭,对涉老年人监护案件实施集中审理,结合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走访各类养老机构、街道社区,就如何全面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成年监护制度完善路径等问题,与有关单位开展深入调研,系统分析总结,形成了《涉老年人监护案件审理情况调研报告》。 这一报告显示,在老年人监护登记、监护管理和监护监督等法律制度上还存在空白或者不完善之处;在监护的落实和实施上,尚缺乏具体可操作的适用规范和指引,导致在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外,其他途径的监护指定工作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需要我们进一步系统全面完善有关监护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政策指引;也迫切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建立老年人监护的部门协调机制,实现政务衔接、政策支持、程序闭环、信息互通和业务协调。”王国才说。 亚运村法庭副庭长肖华林进一步表示,在监护机制的落实中还存在各方当事人对监护认识有偏差,缺乏监护监督机制,缺失监护登记、管理和公示等制度规范,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标准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不相匹配等问题。 与此同时,意定监护、遗嘱指定监护在实践中也运用较少,普及率不高;在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时,相关组织和部门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等尚不到位,临时监护措施不及时,存在被监护人长期处于无人照料、财产等权益遭受非法侵害的情况。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涉年人监护案件办理经验上,亚运村法庭从要素式审判、规范化指引、解剖式调研“三向”发力,助推简案快审、基层善治和矛盾源头化解,推动快审提效与实质解纷同频共振,涉老监护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16天。 “近年来,北京市老龄办、北京市老龄协会与朝阳法院亚运村法庭健全长效合作机制,共同开展老年人监护问题调查研究,优化监护关系确定的办理流程,探索建立监护类案件绿色通道。”北京市老龄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孙立国介绍,除上述机制外,市老龄办、市老龄协会启动实施了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权益保护试点工作,组建了律师、社会工作师、医师等专业服务团队,整合多方各类公益服务资源,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为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家庭法律支持、公益遗嘱、委托代理、健康指导、医疗资源链接等服务,帮助无法定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困境老年人,切实保障老年人晚年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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