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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山市汶村河(七〇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江水许准〔2022〕7号 台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台山市汶村河(七〇河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台水建管中心函〔2022〕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并结合省水利厅对本项目合规性审查意见、专家评审意见及台山市水利局的初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台山市汶村河(七〇河段)治理工程位于台山市汶村镇境内,治理河段为汶村镇汶村河七〇河段。本工程存在问题是河道多年未整治淤积严重;局部河段岸坡不稳容易塌岸,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多处堤脚已被冲刷淘空存在塌岸隐患,威胁堤身安全;部分建筑物破损严重,丧失原有使用功能。该工程已列入《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二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2年项目,规划治理河道总长度18km。为提高汶村河七〇河段的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保障治理河段内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实施本工程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水利计算 (一)基本同意根据桂南水库雨量站实测降雨资料,并与《广东省暴雨参数等值线图》(2003年)和《广东省暴雨径流查算图表使用手册》(1991年)比较后,采用查图表法得出设计暴雨成果及采用综合单位线方法的推求设计洪水成果。 (二)基本同意采用上游水库下泄洪峰流量与汶村河七〇河段区间洪峰流量错峰叠加方法,推求治理河段七〇河各断面设计洪水成果。 (三)基本同意采用七〇河段各支流起推水位,采用不同种工况的外包线作为七〇河段不同频率的设计水位成果,外海潮位取北津港和烽火角两者的内插值。 (四)结合历史洪水资料以及河道沿线的跨河建筑物现状,复核七〇河段治理前后河道水面线成果的合理性及建筑物水文水利计算成果;完善各河段控制断面历史洪涝灾害、河道常水位、历史最高水位和枯水期常水位调查。 (五)基本同意七〇河段施工期各历时暴雨参数选取及枯水期施工洪水的计算成果,应与河道调查的枯水期多年平均水位进行比较,验证施工洪水计算成果的合理性。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项目所涉及汶村镇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Ⅶ度,场地土以软弱土或中软土为主,区域构造稳定性为较好,同意区域构造稳定性评价及砂层不液化判定。 (二)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区域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的描述及水文地质评价结论,对护岸工程及建筑物工程稳定性的影响分段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工程区主要地质问题堤基存在沉陷及抗滑稳定问题,堤岸存在抗冲稳定问题。下阶段复核治理河段软弱土的物理力学参数及各岩土层承载力特征值,提供护岸段基础处理建议意见。 (三)完善河道历史淤积及清淤情况、治理河段内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调查,复核河道清淤厚度,查明加固水闸、水陂、重建机耕桥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加固水闸水下结构的安全状态、两侧回填土评价及河岸开挖坡比建议值。 (四)根据水质分析结果,河道距离入海口较远处,地下水对砼结构无腐蚀性,对钢筋砼结构中的钢筋及钢结构具有中等腐蚀性;地表水对砼结构及钢筋砼结构中的钢筋无腐蚀性,对钢结构具有弱腐蚀性。河道距离入海口较近处,地下水对砼结构为硫酸盐型强腐蚀性,对钢筋砼结构中的钢筋及钢结构具有中等腐蚀性;地表水对砼结构为硫酸盐型强腐蚀性,对钢筋砼结构中的钢筋及钢结构具有中等腐蚀性。 (五)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的勘察成果及评价意见。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回填土料勘查、清淤料及弃渣堆放点情况调查,提供天然建筑材料试验成果,复核天然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利用率,评价其分布、质量、储量及开采运输条件。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本工程主要任务是缓解行洪排涝压力、优化水环境和水生态,通过清淤疏浚、岸坡加固和新建景观节点等工程措施,使七〇河河畅岸固景美和,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实现人水和谐。该工程任务基本符合广东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总体目标要求。 (二)《实施方案》中规划治理干支流河道长度18km,其中建设护岸长度10km,清淤疏浚长度18km。本次初步设计拟治理河道长度20.4km,其中清淤疏浚总长度18.85km,建设护岸长度7.794km,加固水闸4座、拆除重建水闸1座、拆除废弃水闸1座,重建机耕桥1座、新建穿堤涵1座、加固水陂1座,新建水景观节点工程2处,新建堤顶路1.33km。 与《实施方案》相比,主要建设内容有一定调整,清淤疏浚长度增加0.85km,护岸长度减少2.206km,增加加固水闸4座、拆除重建水闸1座、拆除废弃水闸1座,重建机耕桥1座、新建穿堤涵1座、加固水陂1座,新建水景观节点工程2处,白沙河两岸新建堤顶路1.33km。本工程设计基本符合中小河流治理理念,治理范围及治理规模基本相符。应进一步复核治理河长及护岸工程长度,不得以河道清淤疏浚名义进行采砂。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布置 1、本项目治理河段两岸保护对象以农田、鱼塘为主,防洪标准按不设防考虑。基本同意本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护岸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涉河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2、应根据保护对象及现状地形条件,结合历史受灾情况,分区分段复核镇区、景观节点及村庄、人口密集河段两岸堤顶高程和堤身稳定,完善堤防加固有关设计。  3、基本同意根据工程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及护岸防护,未改变两岸防洪标准,本次治理河道不改变原河道走势,不进行裁弯取直,尽可能维持河道天然形态,基本符合有关要求。 4、基本同意护岸布置方案,根据岸坡稳定情况复核护岸范围,因地制宜选择护岸措施,护岸顶高程控制在常水位0.3~0.5m为宜,岸坡稳定、生态良好、无防护对象河段应维持原河道自然形态。 (二)岸坡整治及护岸工程 1、基本同意白沙河桩号BSH1+805~BSH3+005左岸及桩号BSH2+050~BSH3+005右岸、镇上河桩号ZSH0+000~ZSH1+550两岸在现状浆砌石挡墙及部分土质岸坡坡脚上新建C25砼护脚。复核直立浆砌石挡墙堤岸及较陡河岸稳定,优化挡墙护脚设计。 2、基本同意白沙河桩号BSH3+130~BSH4+050河段采用2层生态框挡墙护岸,挡墙基础处理采用松木桩及抛石挤淤的方式,迎水坡采用撒草籽护坡。复核挡墙基础埋深及抗滑稳定计算成果,完善生态框的材料、标号等设计参数。 3、基本同意桩号BSH4+750~BSH7+450河段采用结合扩宽路面,采用砼重力式挡墙护岸,挡墙基础处理采用松木桩及抛石挤淤的方式,迎水坡采用撒草籽护坡。鉴于汶村镇近期将对白沙河右岸的道路进行扩宽,取消桩号BSH3+410~BSH8+150右岸宽度2m的砼路面加固内容。 4、基本同意白沙河桩号BSH3+000~BSH4+050左岸及桩号BSH3+130~BSH3+410右岸新建3m宽C25砼路面。补充堤顶路面结构大样图,取消砼路面两侧路缘石。 (三)清淤疏浚 1、基本同意根据常水位、现状河宽、设计流量及河道水面线计算成果,对白沙河桩号BSH0+100~BSH8+150、七〇河桩号QLH0+000~QLH8+950及垺仔河FZH2+050~FZH3+900等河段进行疏浚清淤及局部拓宽河床断面。 2、尽量保留河道现状走势,确保河道通畅,避免大量开挖,不允许回填,对有利于河岸稳定、河流生态的河滩地,不宜挖除;部分河岸比较陡峭,疏浚开挖线应与河岸保留安全距离。 3、复核清淤对现有岸坡、挡墙、跨河建筑物的稳定影响,清淤方式应尽可能采用机械清淤、就地挖填平衡的方式。根据河岸实际地形,复核河道清淤物料处理措施。 4、补充拟清淤河段河床的地质调查,查明清淤土的类别及疏浚物的组成,分清陆上明挖及水上清淤范围。依法依规提出清淤疏浚物处置方案,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施工采挖的河砂及含砂量高的清淤疏浚物,按照经批准的方案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置,不得任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 (四)交叉建筑物 1、基本同意4座水闸加固均保留原底板、闸墩、上下游翼墙及水闸1砼桥板结构,对局部进行加固修复,拆除重建启闭排架柱及其余3座水闸砼桥板,更换4座水闸闸门及重建门槽。补充平板钢筋砼闸门设计。 2、基本同意拆除七〇河桩号QLH2+540处已损毁并失去功能水闸。 3、基本同意垺仔河上游1.3km水闸拆除,水闸原址重建采用4孔钢筋砼结构及松木桩基础处理方案。补充重建水闸与两岸堤防平面布置、水闸钢筋砼闸门及启闭设备设计;应采用整体式箱涵闸室结构以适应软弱地基变形沉降,闸室两侧应设置防渗刺墙与底板齿墙相连,下游消能防冲格滨石笼应改用钢筋砼框格填充干砌块石。 4、基本同意桩号BSH3+460水陂加固,采用凿毛拆除原破损部分后外包C25砼,陂顶表面做成高低不平、错落有致的墩台型式。复核水陂水力计算,完善防渗消能及结构设计,加固水陂不应形成河道阻水,以免影响河道行洪。 5、基本同意桩号BSH3+545雷许村机耕桥其下游10m处移址重建,重建机耕桥为2跨梁板结构,总长23m,桥面总宽5m。机耕桥基础采用桩径DN800的C30砼灌注桩,根据机耕桥防洪标准复核梁底高程,优化桥梁结构设计及基础处理方案。 6、基本同意桩号BSH4+190右岸新建DN800承插式预制砼管穿堤排水涵,涵管基座采用C25砼结构及松木桩地基处理,穿堤涵进口设抛石护坦、出口设置拍门及抛石防冲槽。穿堤涵管砼底座应采用钢筋砼结构,以适应地基整体变形沉降稳定。 (五)水景观工程 1、基本同意桩号BSH3+000~BSH3+125右岸新建滨水公园景观节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2982.9m2。桩号BSH4+050~BSH4+100右岸新建白沙村绿地公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4334.1m2,沿白沙河道布置滨水绿道,与公园内部道路形成一个整体。复核景观节点的用地可行性,结合当地人文风貌、特色旅游项目和乡村振兴及实际用地情况建设景观工程。 2、完善节点给排水、照明、标识导视系统、驿站、停车、亲水步级码头、健身、环境卫生等便民设施。提供游廊、亭子及栈道的结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计算内容。 3、汶村镇临海受台风影响较大,需要整体考虑在建筑选材及乔木种植抗风性问题,尽量选用本地适生、管养粗放植物,乔木选择抗风性强且根系埋深较深的树种的品种;绿化植物应考虑立地种植空间是否足够,能否保证其成活率,建议调小规格使用。 4、临河生态景观工程设计应依据河岸或河滩现状地面高程设计,不得填高河滩地或挤占河道行洪断面影响河道行洪,修建水景观工程,不应影响河道行洪,并做好亲水设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在七〇河桩号BSH2+900布设水位、雨量、图像(或视频)三要素监测站点,设置水雨情遥测站监测系统1套。 (二)基本同意5座水闸均布置1套动力配电箱,内设有动力和照明馈电回路,分别对各用电设备进行供电;各水闸均设置一套50kW柴油发电机组应急备用电源。 (三)基本同意5座水闸更换闸门改造采用平板钢筋砼直升门,闸门护角、埋件护角均采用耐腐蚀性能较好的316不锈钢板;每孔设置1台2×5t电动葫芦,启闭设备表面采用热喷铝加油漆的防腐措施。 (四)基本同意新建穿堤涵安装DN800钢拍门,采用橡胶止水,表面喷砂除锈后热喷锌防腐。 七、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工程施工交通、场地等施工条件评价意见,同意工程施工总体布置方案、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和主要施工设备选型。完善土料场、弃渣场、施工道路等施工总体布置图。 (二)根据当地地形地质条件及环境条件合理选择弃土场地,优化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设计,充分利用疏浚料,完善土石方平衡设计,明确明挖和清淤的组成、填筑土料利用土方和外运土方的比例。 (三)基本同意施工导流采用枯水期5年一遇洪水标准,根据护岸基础标高、河道常水位和最低水位情况,完善砼护岸、重建机耕桥及拆除重建水闸施工导流和水下工程施工围堰设计,复核跨河建筑物及挡墙基础基坑支护措施。 (四)基本同意重建水闸及机耕桥施工方法,完善河道清淤疏浚及生态框护岸施工措施。结合现状堤顶路或河道管理路规划优化临时施工道路设计。 (五)建议施工总工期调整为10个月。根据施工设备数量、施工高峰期人数及水下部分施工方案,复核施工总工期和总进度安排,护岸和建筑物工程施工安排在枯水期施工,完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内容。 八、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 (一)本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需永久使用的土地1245.22亩,均在原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新增永久占地,只计算青苗补偿费;工程涉及临时占地23.21亩,均为耕地、园地、草地及杂房,土料场、弃渣场和临时道路等临时用地需要临时征用。 (二)复核景观节点用地的可行性,部分农田、鱼塘、林地等地类青苗补偿及部分地上附属物补偿费用应列入工程概算,但不得使用省级以上资金,由地方财政自筹解决。 九、环境保护设计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拟定的施工期对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大气污染物、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环境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完善施工期人群健康保护、疫情防控、生态保护措施,减少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二)基本同意施工期环境监理、管理及监测规划,下阶段应完善监测项目、监测点布设和监测方法,做好施工场地、运输道路的扬尘防治和噪声控制,做好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复核监测频率及环保投资概算,落实工程疏浚物的处理工作。 十、水土保持设计 (一)基本同意项目区基本情况介绍。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家及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复核防治目标值。 (二)本项目挖填土方量较大,应优化土料场及弃渣场选址,充分考虑弃渣就近摊平及回填利用,复核土石方平衡表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工程量,做好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三)完善防治责任范围、各防治分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复核预测时段、扰动原地貌面积及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根据敏感区分析完善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四)复核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六项指标值及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完善水土保持效益分析评价。 十一、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基本同意本项目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防护措施设计方案。复核工程建设与运行中主要危险因素和危险程度、可能产生交通事故伤害的场所,分别提出避险逃生、报警救援、警示宣传的设计及抢险救援应急预案。 十二、节能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及施工设备选型的节能设计及能耗分析,复核工程建设期的用能总量、用能品种及能耗总量。 十三、工程管理设计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建成后前2年由中标运营单位负责维修养护,运行维护费列入EPC+O合同价中;两年管理期满经项目法人验收后,移交当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理。 (二)依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水利部、财政部2004年5月联合发布)测算年运行费,核定两年维护养护费用合计40.67万元。 (三)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运行制度,完善保护范围界桩设计、防汛物料储备及工程建设管理方案等有关内容。 (四)基本同意在白沙河桩号BSH2+900设置1处自动化水雨情监测设施,设置视频、水位和雨量三要素监测设备需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完善相关设计图纸,建成的信息化三要素监测数据信息能接入并应用于当地的监管平台,并逐步接入省水利工程动态监管系统。 (五)基本同意中小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及保护范围界桩设计内容,根据河湖划界成果调整界桩埋设位置并在平面图上明确河道管理范围界。 十四、设计概算 (一)基本同意工程设计概算所采用的编制原则和定额依据,主要材料价格按台山市最新建筑材料指导价格调整,次要材料价格采用《2021年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定额次要材料预算指导价格(除税价)》,完善施工用电单价计算依据及过程,附件补充启闭设备及无信息价材料(景观设施、生态框)询价资料。 (二)根据河道淤积物实际情况和处理措施选用相应定额,依据土方挖填平衡和弃渣场的位置综合分析回填利用料、弃渣的运距;复核河道机械清淤、土方挖填、外弃的单价。 (三)复核生态景观工程量及费用、小型水文自动监测站投资,复核闸门及启闭机安装、亲水植物、生态框挡墙、太阳能路灯单价,并提供计价依据;根据挡墙高度复核双排脚手架工程量及费用。 (四)复核临时工棚及仓库的工程量及单价、临时围堰填筑及拆除单价,围堰土方拆除就近用于修整岸坡及堤坡防汛管理路。 (五)复核安全生产措施费、其他临时工程费的费率(建议取中值),本工程建筑物投资占比较少,复核勘测设计费的复杂程度系数及附加调整系数,并根据合同或协议附件复核勘测费和设计费;经济技术咨询费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应根据实际可能发生计列。 (六)经审查,工程总投资3726.28万元,其中建安费3041.12万元,独立费309.26万元,基本预备费179.52万元,专项工程投资175.71万元(含环境保护工程28.5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3.82万元,水雨情信息化工程20万元,工程占地补偿投资93.38万元),两年维修养护费合计40.67万元,详见概算审核对比表。 十五、经济评价 (一)基本同意本工程经济评价的编制依据和原则,各项经济评价指标在合理范围内,工程建设经济上可行。完善项目区综合治理后的社会、经济、防洪等效益分析。 (二)根据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复核本工程正常运行期、国民经济评价年运行费用及评价指标,完善财务平衡分析内容及国民经济效益费用流量表。   江门市水利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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