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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购房移民费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唐山市促进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今起施行

河北新闻网8月23日讯(河北日报记者王育民 通讯员高彦、刘小曼)从唐山市住建局获悉,由唐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唐山市促进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方案(试行)》于今天开始施行,按照“政府政策支持、行业组织协调、专业机构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采取国企平台收购、房企收旧换新和协会联动帮卖等三种模式,稳步推进实施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工作。 国企平台收购模式,即由唐山市安居集团搭建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平台,唐山市安居集团、唐山市文旅集团根据实际情况收购存量住房,在专业评估、双方洽谈的基础上签订收购意向协议。在房企收旧换新模式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二手住房在其开发项目楼盘“换新”的,收购房源可用于工抵,房地产开发企业、换房群众和工抵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达成意向签订《换购抵顶三方协议》,并确定旧房抵值金额。协会联动帮卖模式由唐山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者三方联动的方式进行,即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房意向购买协议,同时与经纪机构签署二手房销售委托协议。 在平台实现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的换购者还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以旧换新”政策。其中,旧房收购协议可作为原房主购买新房支付首付款的佐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满足还贷能力前提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额外最高增加20万元,可与多孩家庭购房等政策叠加计算;原房主签订“以旧换新”协议后,尚未完成旧房过户手续的,原房主可按照减少一套住房享有对应的贷款优惠政策。 据了解,房企收旧换新模式为“一对一”房源置换模式,即一套二手住房置换一套新建商品住房,但旧房总价占比最高为新购房源总价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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