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陕农组发〔2021〕3号)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延安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延农组发〔2021〕1号)精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现就健全全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将防止返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树牢底线思维,健全工作机制,织密监测网络,坚持精准施策、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动态监测
(一)监测范围。覆盖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2021年执行6000元),综合监测易返贫因素。2022年起,每年根据全省动态调整后标准执行,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
(二)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三类户”。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农户)。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家庭。
(三)监测内容。一是农户返贫致贫风险。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二是规模性返贫风险。实时监测自然灾害类风险,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重点监测经济发展类风险,主要包括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未转移就业或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等方面的风险。有效监测社会治理类风险,主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人口产业就业、社会治理、社区融入等方面风险隐患,以及其他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风险等。
(四)监测方式。采取农户自主申报、镇村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平台监测分析、各类渠道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快速发现疑似风险户,对各类监测发现的风险预警信息进行逐级反馈,并同步反馈相应的主管行业部门。
1.农户自主申报:农户通过向村委会或镇街便民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拨打县乡村振兴局监测预警热线电话或登录防返贫监测APP,申报存在风险事项,县乡村振兴局及时将风险预警信息反馈镇街核查。对不能自行申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报。
2.镇村干部排查:镇街组织动员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各类风险及时排查,监测风险信息,开展常态化预警,综合分析研判。
3.部门筛查预警:每月15日和28日前,县经发、农业农村、人社、教科体、卫健、医保、民政、住建、水利、交通、商务、公安、应急管理、宣传、网信、信访、税务、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向县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报送风险预警信息,县工作专班及时反馈镇街核查。
4.平台监测分析。县乡村振兴局依托全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和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加强教科体、民政、住建、水利、卫健、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信息比对,每月15日前开展重点人群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分析,及时将风险问题反馈镇街核实。
5.各类渠道监督。依托各级督查督办、审计发现、媒体监督、12345政务平台、12317防止返贫监测、信访渠道和社会信息补充渠道等,及时掌握群众反映诉求、舆情热点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五)监测纳入程序。严格落实风险预警、入户核查,承诺授权、信息比对,民主评议、村级公示,镇街审核、拟定措施,县级审定、公告录入5项监测程序,确定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
第一步:风险预警、入户核查。每半月,镇街组织各村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统一收集各类监测发现的风险预警信息,在3日内完成入户核查,村级提出初步意见,确定疑似风险户,镇街初核汇总后上报县工作专班,同时做好对象信息采集、完善工作。对核查后确实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建立台账将核查结果原渠道反馈,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第二步:承诺授权、信息比对。初步确定的疑似风险户,在2日内提供真实性承诺,授权并配合县工作专班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等信息。农户自主申报的,可在申报时提供相应承诺和授权。县工作专班组织相关部门在5日内,查询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家庭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银行存款、金融理财产品及纳税情况),并组织开展信息比对(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成员是否有财政供养人员、缴纳社保等情况),结果及时反馈镇街。
第三步:民主评议、村级公示。在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在2日内由镇街组织召开第一书记、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村民代表大会,围绕拟纳入监测对象家庭状况、风险困难情况、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等开展综合研判和民主评议,提出明确意见,将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5日。对经过民主评议未确认的农户或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核查核实,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并向群众反馈。公示期满后,对经过民主评议确认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采取帮扶措施等情况,及时上报镇街。
第四步:镇街审核、拟定措施。镇街在2日内组织完成审核,召开专题会议,审议拟纳入监测对象和拟采取帮扶措施情况。审核无异议的,上报县工作专班。
第五步:县级审定、公告录入。县工作专班在收到镇街报告后,5日内会同相关行业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确定全县监测对象,及时进行公告,并报领导小组备案。公告后,及时反馈镇街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三、精准帮扶
统筹落实帮扶措施,确保监测对象帮扶全覆盖。对经过帮扶,稳定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切实做好风险消除工作。
(一)精准施策。按照监测对象返贫风险类别、发展需求和拟采取的帮扶措施,及时移交镇街,并分别移交各相关行业部门,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使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行业政策等,开展针对性帮扶。
1.对于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且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由镇街、相关部门和第一书记落实帮扶措施。
对有发展产业意愿的:由农业农村局负责,镇街配合,帮助建立发展增收产业,落实产业发展指导员,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提供小额信贷支持,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发展生产,增强其产业发展能力。
对有就业意愿的:由人社局负责,镇街配合,通过定向培训、转移就业、设立公益性岗位和企业、基地、社区工厂吸纳就业等方式安置就业,鼓励监测对象参与农村项目建设,确保稳定增加收入。
对未落实好各项补助和保障政策的:由镇街向民政、人社、林业、农业农村、卫健、医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反馈,按政策立即落实到位。
对有法定赡养人但单独分户生活的老人户:由镇街牵头,村“两委会”落实其法定赡养人赡养义务。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由镇村批评教育或履行司法程序,弘扬孝老敬亲的优良社会风尚。
2.对“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方面存在风险隐患的家庭,由相关行业部门负责落实帮扶措施。
住房安全方面:由住建局负责,镇街配合,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群众住房安全。
基本医疗方面:由卫健局负责,医保局、民政局、残联、镇街配合,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补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一般农户按政策落实合疗、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措施。
义务教育方面:由教科体局负责,镇街配合,全面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实时动态监测,确保“三类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无失辍学学生。
安全饮水方面:由水务局负责,镇街配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
3.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在落实好产业、就业、医疗等综合性帮扶措施的基础上,由民政局负责,镇街和残联、应急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好临时救助、专项救助等相关政策,并采取引导亲友帮助、动员社会捐助等措施,保证不出现返贫。
4.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由民政局负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
5.对内生动力不足的,由宣传部负责,镇街组织实施,持续开展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其通过生产和就业稳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弘扬敬老爱老、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持续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大帮扶力度,鼓励创新帮扶手段,继续落实好结对帮扶、消费帮扶等方式,因地制宜推广防贫保险、防贫基金等新举措,有效提升帮扶成效。
(二)防止规模性返贫。各镇街、行业部门及时排查研判,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本地区、本行业规模性返贫风险清单和应急处置方案,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对自然灾害类风险,应急、卫健、民政、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统筹部署开展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等工作;对经济发展类风险,农业农村、人社、商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及时落实消费帮扶、就业援助、政府收储、价格调控等措施;对社会治理类风险,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人口产业就业、社会治理、社区融入,由经发局牵头,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配合,及时启动处置预案,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做好矛盾调处化解等工作。
四、风险消除
(一)风险消除标准。监测帮扶对象当月识别的,不能当月消除风险。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风险已经消除的监测对象,通过以下程序进行审定、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兜底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
(二)风险消除程序。
第一步:风险核查、提出名单。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和村“两委”组成村级核查评估小组,对监测对象的返贫风险进行初步核查评估,提出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名单。
第二步:民主评议、村级公示。由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两委”组织召开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返贫风险已经消除的监测对象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在村级公示5日。对经过民主评议确认风险未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继续落实帮扶政策。
第三步:提出申请、镇街核查。公示期满后,对经过民主评议确认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由村级向镇街提出书面申请。镇街接到各村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逐户核查,核查结果报县工作专班。未通过镇街核查的监测对象,继续落实帮扶政策。
第四步:县级审定、公告消除。县工作专班组织对风险消除户进行审定,及时将风险消除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并报领导小组备案。
第五步:批复镇街、系统标注。公告结束后,县工作专班向镇街下达“风险消除”批复,由各镇街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
五、工作机制
(一)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县总统筹、镇街负责,整合村组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力量,推行以行政村为基础、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基层监测网格化管理,网格员由村民小组长担任,充分发挥网格员就近就便优势全面负责网格内农户常态化监测预警。以村为单位,建立村级信息员队伍,常态化统计网格员排查的相关问题和风险。
(二)基层排查机制。建立集中排查、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的排查机制。集中排查每半年一次,由县工作专班组织开展,排查农村全部农户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实行分类管理。定期排查由镇街组织开展,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入户走访、集中研判,每半月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农户做到排查全覆盖。日常排查由村级组织开展,每周掌握重点农户家庭变化情况,随时上报农户风险困难,第一时间组织入户核查,按程序处置。
(三)部门筛查机制。各县级行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建立行业部门常态化筛查预警机制。通过数据筛查、信息收集等方式,及时掌握潜在的风险户信息以及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信息。县级相关部门每半月报送一次筛查预警工作开展情况及本行业、本领域风险预警信息。
(四)跟踪回访机制。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每月要对监测对象进行走访,跟踪帮扶措施落实和帮扶效果。由县工作专班组织,可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第三方机构参与,采取随机抽选核查的方式,每月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精准度、帮扶成效进行跟踪回访,动态掌握监测对象对监测帮扶工作的意见,有效回应群众诉求。跟踪回访情况作为督查、考核的依据。
(五)调度推进机制。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周统计、月督查、季调度”工作机制。周统计由镇街每周三10:00前统计上报监测预警和帮扶工作统计表、村级日常排查情况,对农户存在的风险和困难以镇为单位进行梳理汇总,及时上报县工作专班。月督查由县工作专班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实行随机抽样,每月随机抽取2个镇街4个村,解剖麻雀式走访排查,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检验工作成效。季调度,每季度末通过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听取行业部门、各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规模性返贫风险以及政策、工作、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点评排名各镇街、各相关行业部门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典型做法,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各镇街、各相关行业部门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向县工作专班报送工作小结、全年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举措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统筹推进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落实。县上成立工作专班,设在乡村振兴局,承担日常工作。行业部门和镇街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县级行业部门承担行业监管帮扶责任,镇街承担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主体责任,第一书记为监测、帮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不派驻第一书记的村,包村干部为主要责任人),共同组织开展好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县乡村振兴局履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专责,统筹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和人员培训。各相关行业部门做好风险预警研判、数据共享比对、信息收集反馈和督促行业帮扶措施落实等工作。镇村两级对监测信息准确性、工作真实性负责,具体做好摸排核实、信息采集录入、帮扶措施实施等工作。网格员、信息员等认真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作。加强行业数据信息共享共用,共同开展部门筛查预警和监测帮扶,分批分级有序推进相关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实时联网。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风险监测,定期围绕各类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及其他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开展会商研判,研究应对措施,切实督促措施落地落实,确保有效管控风险。分区域分阶段推进防返贫机制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有效衔接。
(四)加强督查考核。坚持平时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漏报瞒报、失职失责、被省市连续点名通报等情形影响全县工作的,严肃追责问责。继续实行最严格的考核制度,将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对在后评估中发现防返贫监测帮扶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和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运用好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依托平台实现防返贫监测全过程监管和清单化交办。创新完善工作方式,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加强监测对象家庭情况、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集中排查工作统一组织开展,防止层层加码。
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工作流程和帮扶措施。原有规定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