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是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后新成立的,由原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下属13个发射台站整合组建而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落实广播电视行业法律法规、条例条令。
2.承担中央、自治区和地方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发射覆盖任务。
3.负责落实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所属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台站的安全播出、网络安全、设施保护、安全生产、事业建设与管理,承担广播电视和融媒体节目传输覆盖等任务。
4.承担广播电视传输发射技术创新、应用和成果转化等工作。
5.完成自治区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传输发射中心本级预算和所属分支机构预算。
(一)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传输发射中心为局二级预算部门(单位),13个分支机构(内设机构)为三级预算单位。
事业编制人数1466人,实有在职人数1359人,退休人员664人。
(二)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及所属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三级预算单位14家(传输发射中心本级及13个分支机构)。
单位情况表
1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部门
二级
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1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本级)
三级
1-2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501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3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610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4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706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5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839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6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841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7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731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8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781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9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呼伦贝尔广播发射中心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10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通辽广播发射中心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11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赤峰广播发射中心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12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锡林浩特广播发射中心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13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包头广播发射中心台
三级
分支机构
1-14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乌海广播发射中心台
三级
分支机构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收入总计32608.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271.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36.87万元。2022年预算收入比2021年增加1425.05万元。2022年预算支出总计32608.72万元,比2021年增加1425.0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由于501台新增“广电租星费”项目资金,以及新增传输发射中心本级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3260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778.7万元,占比97.45%;事业收入241.00万元,占比0.74%;其他收入252.15万元,占比0.77%;上年结转336.87万元,占比1.03%。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3260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67.24万元,占比62.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物业补贴、取暖费、未休假补贴等,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人员经费,在职人员养老、职业年金、医疗、住房公积金等各种缴费,以及日常公用支出等;项目支出12341.48万元,占比37.85%,主要用于广播电视监管及运转经费、发射台站运行经费、绿野之声广播全区覆盖维护费、广电租星费等部门项目,以及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891.22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78.7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5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6136.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1.22万元。主要用于传输发射中心及所属分支机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发射台站等广播电视办公及业务运行保障费用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682.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2.7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1623.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24.1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等。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49.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3万元,增幅9.02%;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4.08万元,增幅26.73%。其中:
1、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万元,减幅33.33%,减少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8.2万元,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增加17.7万元,增幅9.29%;增加原因是车辆日渐老旧,修理维护费用略有增加;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3.73万元,增幅26.59%,主要是由于部分车辆日渐老旧,为保障公务及业务用车需求,修理维护费预算有所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是指各机构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传输发射中心部门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71.83万元(包括中心本级和13个分支机构),比上年增加24.4万元,增幅3.77%。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新成立传输发射中心本级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4983.99万元,按采购品目分类: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881.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77.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按决算报表),共有车辆73辆,其中:应急保障车辆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发射台业务用车48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55台(套),主要是广播电视测试仪器、发射机、铁塔、卫星接收设备、监测系统以及附属设备等,用于广播电视信号传输覆盖及监测;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大型专用设备2台(套),主要是高低压供电线路、设备2套。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单位14个,预算项目10个(本年7个,上年3个),本年公开绩效目标项目6个,公开项目个数占本年预算项目个数的85.71%。1个项目涉密按规定不予公开。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12341.48万元,其中本年项目支出预算为12228.96万元,上年结转112.5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以及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按决算报表口径,指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发射台站等相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广播电视业务运行保障费用,广播电视业务监督监管费用,广播电视基本建设以及事业发展等方面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人员经费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保缴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等。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雅沦 联系电话:0471-459096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