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问答 正文

建明新能源(成立上市公司担任董监有什么好处)

成立上市公司担任董监有什么好处

担任董监高的好处是第一:薪资待遇,第二:有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

一、董监高的基本义务

1、忠实义务:履行职责时必须从公司最大利益出发,不得使自己利益与公司利益相冲突。主要规定在公司法的148条和149条

2、勤勉义务:必须是合理地相信为了公司的最佳利益并尽普通谨慎之人在类似的地位和情况下所应有的合理注意;也就是董监高各司其职,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保证公司正常执行,利益不受损害。比如:

1)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并确保每年不少于10天时间进行现场检查。

2)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向交易所报告:(1)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2)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的二分之一。

3、股份锁定义务:主要包括大小非限售股份以及任职期间股份交易限制等。比如:

1)证券法: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深交所进一步规范中小板公司高管买卖股票的通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阶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阶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阶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其他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让股份的股东需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控股股东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对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筹划期间直至依法对外公告完成或终止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股票;创业板最近六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而新增加股东,需遵守一年加50%的锁定规则;普通股东需要锁定一年。

4、短线交易禁止义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阶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5、资讯披露义务:义务责任人不以是不是高管为基准,不以是不是有过错为要求,不能以不知道或者不熟悉为免责理由,除非你已经表明异议或者进行了举报。

1)上市公司董事、高阶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2)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稽核并提出书面稽核意见。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阶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资讯真实、准确、完整。

4)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档案、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资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阶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董监高的基本责任

1、刑事责任: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罪(刑法第158条)、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罪(刑法第159条)、欺诈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60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罪(新增未按规定披露资讯罪)(刑法第161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增加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内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资讯罪(刑法第180条)、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刑法第182条)、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罪(刑法第162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3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竞业经营罪,刑法第165条)。另外,刑法修正案(七)还对证券期货的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有关行为进行了约定。

*ST深泰:涉嫌抽逃资本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2年9月20日,*ST深泰、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昊鹏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在深圳设立深圳市中委农业投资有限公司。1亿元出资中,*ST深泰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新产业公司、昊鹏公司各以30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因涉嫌抽逃中委公司的注册资金,*ST深泰前任董事长王迎于2008年4月28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8年5月30日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行政责任: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行政处罚、市场禁入3-5年;5-10年以及终身禁入等。

3、民事责任:主要就是赔偿责任。

2002年1月15日、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受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违反忠实义务的责任: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归入义务、损害赔偿权;违反保密义务等;违反注意义务的民事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二部分:案例分析

如果董监高违反了以上的基本责任,就会构成违法违规行为,基本的情况主要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规信披、违规买卖证券等。值得一提的是,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损害是永恒且头疼的问题,在中国职业经理人制度并不发达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也会是公司的主要管理者,这一点在民营企业尤其常见。因此,很多情况下董监高的违规行为也就是大股东的违规行为,且这样的违规行为有时候对公司的伤害可能就是灭顶的。

一、内幕交易:内幕资讯和内幕资讯知情人;证券法第74、75以及76条的规定。

1、华芳纺织:引狼入室

2007年6月,张萍成为华芳纺织董事,任期至2010年6月,随后还成为该公司董秘。实际上,张萍还是上海金臣纺织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但这一重要事实,却被此人刻意隐瞒。

2007年2月,华芳纺织披露拟向大股东华芳集团定向增发,收购华芳夏津棉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华芳夏津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6月,该议案通过了证监会稽核。定向增发的利好,加上大牛市的来临,成为助推华芳纺织大涨的动力。从2007年1月开始,该股便启动了一轮大行情,从2.5元附近一直飙涨到2007年5月份的13.74元,涨幅逾5倍。实际上,在此之前,张萍便开始暗暗潜伏。从2006年底开始,上海金臣以253.04万股的持股量成为华芳纺织第一大流通股东,到2007年中期,该公司还持有117.88万股,随后便从股东榜消失的无影无踪。上海金臣精准抄底和逃顶的功夫令人叹服,而其实际控制人张萍的账户想必不会做得比这差。

2009年7月,张萍开始“急流勇退”。华芳纺织人士告诉记者,张萍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呈,表示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中国证监会23日通报,经行政调查发现,张萍作为华芳纺织的董事,参与华芳纺织2007年定向增发工作。在定向增发方案公布前,张萍通过其本人账户,同时操作上海金臣账户大量买卖华芳纺织股票,获利巨大,涉嫌构成《刑法》第180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

2、ST黄海:偷鸡不成

2007年8月10日,赵建广开始通过朋友王某的账户,分次买入自己担任总经理的上市公司ST黄海的股票。随后两个月,他分次买入ST黄海共计31.92万股股票,累计成交额2860万元。赵建广本以为,借助他手头掌握的内幕资讯,能在股市中狠狠地捞上一笔。在此前的2005年2月,ST黄海接受了中国化工集团重组。重组之前,中国化工集团与青岛市 *** 签订了一份战略合作协议书,约定在重组之后,青岛市 *** 继续支援ST黄海的改革和发展。由于ST黄海在2005财年和2006财年连续亏损,为避免在2007财年再度亏损而遭摘牌,公司于当年5月向青岛市 *** 求救——其中包括免除一笔青岛市财政局代为偿还的亚洲银行开发专案的1亿多元债务。

2007年7月10日,赵建广作为ST黄海的董事、总经理,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免除债务的专题会议,并在其后参与了公司就该事项与青岛市财政局、国资委之间的多次沟通,还出席了青岛市 *** 组织的财政局、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会。赵建广认为,如果青岛市 *** 最终能免除公司的这笔债务,对公司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于是,从2007年8月10日起,赵建广开始了大规模建仓ST黄海股票的过程,一直到10月11日最后一笔交易完成,共买入ST黄海股票31.92万股。11月5日,青岛市财政局发文,同意免除青岛市财政局代为偿还的1亿多元债务。

然而,想象中的“利好”并没能拉升ST黄海的股价。2007年10月,也就是赵建广最后一次购买ST黄海股票之时,上证综指也攀升到6124点的历史高位。随后,在大盘大跌的背景下,ST黄海也难独善其身,3个月的时间里股价累计下跌近15%。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从2008年1月24日开始,赵建广花了4个多月的时间,将账户中的ST黄海股票全部卖出,累计亏损35万元。

二、操纵市场:典型的三种形式;证券法的规定

1、中核钛白:操纵市场的教科书般案例

刘延泽和程文水是北京嘉利九龙商城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嘉利)的实际控制人,北京嘉利是中核钛白的第二大股东。2008年8月8日,北京嘉利持有的中核钛白限售股3920.8万股到期解禁,并开始上市流通。然而,时运不济的北京嘉利没有其他“小非”一样的好运气,中核钛白上市以来股价一路下跌,在其限售股解禁当天,便遭遇沪深两市股指超过4%的大跌,中核钛白的股价也随之下跌了7.38%。面对A股市场的由牛转熊,以及由美国次贷危机影响的深不见底,刘延泽和程文水决定,即使是赔钱,也要尽快把手里的股票卖掉。随着这个决定的做出,一个更加“巨集伟”的计划也酝酿形成,并在第一时间开始付诸行动。

在北京嘉利以外,刘延泽和程文水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大量设立壳公司,包括天津联盛、西安浩拓、甘肃新秦陇和海南太昊在内的4家公司。同时,通过借营业执照办理证券账户等方式,刘延泽和程文水又将河北夏成龙公司招致麾下,成为名副其实的“影子公司”。通过在上述6家公司之间大规模的资金往来,刘延泽和程文水牢牢地掌握了实际控制权,为玩起了对倒。

统计显示,9月10日至9月12日期间,天津联盛合计卖出中核钛白900万股;河北夏成龙合计卖出中核钛白870万股;西安浩拓合计买入中核钛白260万股,合计卖出1132万股;甘肃新秦陇合计买入中核钛白450余万股,合计卖出近300股。截至10月9日,甘肃新秦陇手中持有的中核钛白股票全部卖出。截至9月19日,海南太昊合计买入中核钛白583余万股,并全部卖出。

刘延泽和程文水密谋的出逃计划大致为:北京嘉利先通过大宗交易市场将所持股票转让给关联公司,然后关联机构通过大量申报、频繁撤单、约定交易等方式进行连续买卖和相互对倒,对股价实施操纵,使其维持成交价格、人为制造活跃的交易气氛,影响交易量,从而最终顺利将股票卖出。

按照《证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刘延泽和程文水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对于操纵证券市场的,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十万元的,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证监会对程文水开出了300万元的上限罚单,而刘延泽则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两人做出市场禁入的处罚。据了解,这是监管部门对“小非”通过市场操纵进行违规减持开出的首张罚单。

2、亿安科技:股价操纵案

1999年5月,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公司受让了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26.11%的股权,进驻深锦兴。此后,深锦兴开始了资产大重组,公司此前的经营业务——进出口贸易等被悉数置换,取而代之的是网路通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公司名称也在1999年8月由“深锦兴”变为“亿安科技”。

从1998年8月起,亿安科技的股价从5.6元,最高上涨至2000年2月的126.31元,尤其是从1999年10月25日到2000年2月17日,短短的70个交易日中,亿安科技由26.01元几乎不停歇地上涨到了126.31元,涨幅达486%。在2月15日那天,亿安科技突破百元大关,成为自1992年沪深股票实施拆细后首只市价超过百元的股票,引起了市场的极大震动,曾被称为“股市第一股”。

2001年1月10日证监会宣布,正在查处涉嫌操纵亿安科技股票案。当天,亿安科技股票以42.6元跌停开盘,此后逐级下跌,最低曾达到8.52元。

3、张建雄:“深版周建明”青出于蓝

在张建雄之前,浙江人周建明是我国证券市场首例以频繁申报和撤销申报操纵市场案的伏法者。居于深圳的张建雄,可谓“深版周建明”了。

对比两案可以发现,张建雄虽操纵手法与周建明一致,但在操纵时间、操纵力度和获利数额上,显然比周建明有过之而无不及。

周建明案,系11个月内操纵15只股票,核心作案时间3个小时左右,获利176万元;张建雄案,则仅在两个交易日内操作一只股票,核心作案时间469秒,获利134万元,更加短平快,为祸更巨。

“委托的时候,我都会以稍低于揭示价的委托价去委托申报,这样自己就可以根据盘面量价的变化有时间来撤单,而不会被成交。”张建雄在询问笔录中有上述表示。

结合其所作所为,这段阐释并不难理解:

建仓——2008年7月3日11时07分22秒至32秒,张以当时ST源药的跌停价4.91元买入180万股股票。

拉抬——11时15分33秒,张以4.99元、申买档位的第3档挂单69万股,其时成交价为5.03元,尚未成交买单213万股。2分18秒后,张撤销委托申报。

11时18分10秒,张以5.1元、申买档位第4档挂单36万股,其时成交价5.13元,未成交买单225万股。4分35秒后撤销申报。

11时19分16秒,以5.14元、申买档位第3档挂单60万股,其时成交价5.17元,未成交买单270万股。3分23秒后撤单。

上述4分钟内,张不断挂出大单,给人以买单汹涌的假象,吸引其他投资者跟进,造成股价的不断上涨,而根据不断上涨的股价,张再继续挂出大单,如此往复。

然而好戏还在下午。

13时开盘后,张在13时01分50秒、13时02分50秒和13时03分48秒,先后以5.34元、5.38元和5.43元的当日涨停价挂出60万股、90万股和99万股的大单,其时该股的跟风买入者不断增多,成交量也开始放大,三笔单子挂出时的未成交买单分别为346万股、468万股和591万股,张也“根据盘面量价的变化”加快了撤单速度,三笔单子的驻留时间缩短为21秒、34秒和23秒。

至此,通过频繁申报和撤销,通过其他投资者的跟风买入,股价被成功地推到涨停板。

此后的表演就更加具有讽刺意味了,为了做出巨量买单封死涨停的表象,张先后9次在涨停价上挂单共计798万股,当然,这9单他没有撤销,因为事实上已不可能成交。

4、汪建中案:灰色地带的抢帽子行为

2008年8月,汪建中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操纵证券市场”———这个在尚不成熟的中国股市屡有发生的违法行为。随即,他又成为因“黑嘴”而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的第一人。在作出行政处罚后,汪建中的钜额财产账户被冻结。此前,证监会在处罚涉嫌操纵证券市场人员时,由于并不立即冻结其账户,罚没效果并不理想。

据悉,北京市检二分院原批准对汪建中附条件逮捕,即在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时,因证据等方面的原因、需要侦查机关完善取证而批准的逮捕;若经过进一步侦查无法满足起诉条件,检察机关可撤销附条件的逮捕决定。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案至今尚未移送北京市检二分院起诉处。

在最高检、公安部于2008年3月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中,对连续交易操纵、约定交易操纵、洗售交易操纵、虚假申报交易操纵等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均有对应规定,惟独没有“抢帽子交易行为”的内容。

“抢帽子”型操纵

北京首放和武汉新兰德均是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机构,其释出的投资建议,往往对相关证券的市场交易能够产生一定影响,市场操纵的机会也就此显现。

根据举报线索,证监会于2008年5月对北京首放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汪建中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在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汪建中利用实际控制的本人和亲友九组证券账户和17个资金账户,在武汉、北京等多家营业部,通过网上委托的方式,在北京首放释出建议前买入推荐的证券,并在释出以后,卖出推荐的证券,通过抢先买卖的手法,先后买卖工商银行(4.89,-0.02,-0.41%)等38只股票及权证产品,累计获利1.25亿元。

根据《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这是典型的抢先交易,又称“抢帽子”型别的操纵市场手法。由于北京首放通过多家媒体对相关证券做出推荐和投资建议,同时释出咨询报告,而汪建中参与决策过程,并拥有最终决策权,因此北京首放在汪建中控制下,参与了操纵市场的行为。中国证监会于近期做出处罚规定,没收汪建中全部违法所得1.25亿,并处以相当于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即1.25亿,这是目前为止我国对自然人罚款最多的一案。同时撤销北京首放的证券投资咨询资格,对汪处以终身市场禁入,并移送公安机关。

3、资讯披露违规:主要包括资讯披露不及时、前后矛盾、虚假陈述等情况。

上市公司有什么好处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公司上市好处

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获得稳定的长期的融资渠道,并借此可以形成良性的资金回圈(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二种筹资方式相辅相成)

成为公众公司,大大提高知名度(媒体给予一家上市公司的关注远远高于私人企业,获得名牌效应,积聚无形资产(更易获得信贷、管理层个人名声、吸引人才)。

从产业竞争角度来讲,一方面上市可以支援企业更高速地成长以取得在同行业领先的时机,另一方面,如果同行竞争者均已上市,企业同样需要充足资本与竞争对手对抗。

企业可以获得经营的安全性。企业通过上市筹集的充足资本可以帮助企业在市场情况不景气或突 *** 况(如本次巨集观调控)时及时进行业务调整或转型而不至于出现经营困难。此外,上市公司还获得更强的政治影响力,在某种程度上增加在不确定环境下企业经营及其领军人的安全性。

上市可以实现企业资产的证券化,大大增强资产流动性,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可以通过出售部分股权等获得钜额收益。

上市后公司并购的手段得到拓宽,可以发行股票将上市股份作为支付手段进行并购。对于那些希望通过并购获得成长的企业来说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企业可以通过上市引进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借此来开拓市场空间,打通国际渠道等。

上市可以规范公司原来不规范的运作和管理,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为企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上市后公司可以利用股票期权计划来实现对管理层和员工的中长期激励。

可以控股股东(往往是风险投资资本)提供退出通道套现。

上市公司好处:

1,得到资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缓解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问题。

上市可以募集到更多的资金,是融资的最快捷手段。

公司上市的条件一、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 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只有依法经批准,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

二、上市条件

上市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上市程式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档案。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档案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1、开辟了一个新的直接融资渠道,解决了企业资金问题。2、提升公司品牌有一定的作用。3、对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公司利益最大化,融资方便,公司不缺钱花

内参中食品牌研究院研究员企业风采展示

2019年的最后一月,车市并未平淡收场。越到年关越热闹,几件重大新闻的轰动效应,几乎可以上到全行业的热搜级别,为全年汽车行业热度曲线拉出波峰。

月初,奇瑞混改的“靴子”终于落地,青岛五道口持有奇瑞控股和奇瑞汽车各51%股权,投资金额共计约144.5亿元,其背后是青岛即墨市政府。作为中国汽车自主品牌曾经的老大,这几年奇瑞四面出击,总让人感觉有些飘。销量王座不保,子品牌众多,合资有得有失,缺乏核心产品,人员变动频繁。渐渐远离了中国汽车品牌志林的C位。尹同跃作为中国汽车人自立自强的代表,勤勉如昔。毕竟岁月不饶人,也有些力不从心之感。这次混改,从积极因素看,奇瑞成功引入了外部资金,缓解了债务压力。青岛五道口和此前参与混改竞标的腾兴长三角,背后都有地方政府的身影,显然,即墨对汽车产业布局的渴求和资源,也是其胜出的重要因素。

此次混改的重要目标是助力奇瑞上市,成功与否,将成为国企混改的重要样本。尹同跃称,奇瑞增资扩股秉持“同股不同权”原则;青岛五道口实际控制人周建明也表示,青岛五道口入股后的原则是“帮忙不添乱”。作为奇瑞发展史上最大一次“折腾”,此次混改,关键在于“改”的尺度,民营资本和国资在战略上的一致性,青岛和芜湖在产业链上的协调,外来的管理层能否恰到好处的调整改进企业现存的问题,种种问题,不容有失。

奇瑞的混改,引入外部资本,是行业寒冬之下求生存求发展的一条道路。车企之间的协作与融合,同样是抱团取暖的好办法。12月23日,广汽集团与上汽集团分别发布公告,正式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技术研发、资源协同、投资布局、市场拓展、商业模式创新及国际经营等相关领域积极探索开展合作。虽然还没有到形成“CP”的阶段,但两家合作的官宣,无疑给行业带来不少积极的联想。。

在传统意义上的“四大四小”中,上汽和广汽是公认的思路比较开放,敢于积极创新的两家。双方在自主领域的发展都走在了国企前列。而且他们又分别位于长三角和大湾区,区域联手做强的价值明显。可以说,两家的合作,具备了政治正确和市场机遇的双重价值。这和两年前一汽、东风、长安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相比,更让人期待。其中,最受人关注的领域就是核心技术的联合研发,尤其是在新四化领域。有意思的是,这两大集团的自主品牌,背后分别有阿里和腾讯的深度支持,是否可以通过上述合作,实现用户资源和数据的深度打通呢?

早在10年前,《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细则》就指出,鼓励汽车集团兼并重组。然而,行政命令不能取代市场,到了产能过剩,行业下行的时候,大家自然会想办法,即便是高高在上的央企也不得不放下身段。上汽与广汽的合作,一定会是车企之间更多深度合作的开始。此前一汽、东风、长安的合作,曾被认为是三家央企合并的征兆,如今已经有了移动出行公司T3这个实验田的诞生。但规模数字的加总,并不一定代表强大。真正做到技术互补,共享资源,降低成本,对任何一家都有利,更需要企业家的胆识和心胸。PSA和FCA都合并了,中国汽车市场同样也需要这样的整合。

就在上汽和广汽示爱的第二天,就在洋溢着节日气氛的平安夜,又一则重要新闻诞生!此前不太显山露水的中保研发布了一批CIASI车型碰撞测试结果,其中上汽大众帕萨特因为整体为P(较差)的成绩而垫底。与此前公众广为人知的C-NCAP碰撞测试相比,中保研的测试偏重于“低速维修经济性”,即出险后如何降低维修成本,节约保费。因此评分的维度不同,但是测试标准更为严格。其实成绩较差的并非只有帕萨特,但是此事给公众带来的冲击在于,首先是德系车安全的形象广为人知,这次的结果,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合资车型在安全方面简配情况存在;其次是影响了对汽车安全标准的看法,以往那么多“五星安全”车型是不是“应试教育”的产物?

当然,一款车型的结果,还不能大众车的安全问题轻易下结论。中保研也表示,问题不只出在一款车,在“耐撞性和维修经济性”被评价为“较差”的车型很多;而且,同品牌同型号的车型,在国内外测试的成绩,也存在较大差异。确实证明了汽车安全并不像想象的那么简单。这一事件,同时影响了B端和C端,说明国内汽车产品技术法规与标准的制定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新能源车市场在惨淡中迸发亮点。12月30日,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生产的Model?3正式交付。这家工厂从开工到交付车辆,用时不到1年;与此同时,国产Model?3已被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车车型目录。美国科技和中国速度的高效结合,将进一步冲击中国新能源车市。据悉,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日产能已达到280辆,下一步还将继续提升;国产特斯拉零部件也将在2020年底逐渐提升到完全国产化。28日,蔚来在深圳举行一年一度的NIO?DAY,李斌和车主们以幽默的方式回应种种负面,蔚来第三款量产车电动轿跑SUV?EC6和全新ES8亮相。本月,爱驰的首款车型EU5也正式上市。但中汽协本月表示,新能源汽车销量已经连续5个月同比下滑,预计全年或呈现负增长。随着更多产品的上市,2020年新能源车市竞争将更加惨烈。

年前的最后一天,前海锐致以16.3亿元收购了长安汽车所持有的长安PSA?50%股权,其背后就是宝能和姚振华。宝能要收购深圳DS工厂的事,早有传闻,虽然宝能造车的过程并不算顺畅,但姚振华的这一波抄底,接手长安PSA的产能还有地皮,至少对DS的员工不是坏事。

还有一条有关民生的信息,和用车生活息息相关。《人民日报》发文,就多地推广ETC引发的种种争议,进行了批评。19年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希望年底前完成80%的汽车ETC安装率,使高速通行车辆达到90%的ETC使用率。在这一过程中,银行为加快推广,违规操作屡见不鲜;ETC用户投诉多,官方解决渠道不畅;很多地区摊派任务,制造无ETC车辆的人为拥堵等等。ETC无疑是通过科技手段提高通行效率的好办法,但是如果在服务的过程中变了味,利民就会变成扰民。

大调整后的日产风波不断,已经在日产效力30年的关润,刚刚被任命为副COO就宣布辞职,可见内部问题远未平息。就在31日,深陷官司,处在保释状态的卡洛斯?戈恩,藏身乐器盒,以谍战**一般的情节,从日本逃亡到老家黎巴嫩,这真是汽车行业最精彩的年终大戏。虽然和中国不直接相关,但惊爆的情节,也预示着2020年的车市会更加精彩。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作者 | 老白

来源 | 中食品牌研究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饮食文化一直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吃什么,是人们亘古不变的话题

随着近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

中华传统饮食文化的传承

也得到了质的飞跃与发展

而在此过程中,诞生了一批又一批

优秀的食品企业

而作为中国食品行业的模范智库

中国食品品牌研究院

经过半年多的发展

吸纳了一大批优秀的食品企业

这半年,他们发展的怎么样

消费者的认知度怎么样

......

铸就食品国家品牌,传播食品民族故事

重庆博誉食品有限公司

牟建明:理事、高级研究员;重庆博誉董事长

目前中国市场上功能性饮料纷繁复杂,有红牛、乐虎、健力宝、尖叫等,江湖豪杰各路英雄纷纷跃跃欲试。

重庆博誉食品有限公司作为西班牙红牛维他命饮料(Royal battle bull)有限公司中国区运营公司,将西班牙红牛(一款拥有贵族血统的运动型饮料)引入中国。

“Royal battle bull”运动饮料自登录中国以来不仅在中国国内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追捧,在国际市场上也同样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广东摩澳食品有限公司

徐强:理事、高级研究员;摩澳食品董事长

广东摩澳食品有限公司集食品饮料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食品饮料制造企业,在其前身为2003年在美国肯塔基州列克星敦市创业成立的,USAMOAOOGROP美国摩澳食品集团公司。

目前拥有包括世界先进的冷,热罐饮料生产线,蛋白集成专业化饮料生产线,易拉罐饮料生产线,吹瓶生产线等30条生产线。

主要产品包括果汁饮料,茶饮料,运动功能饮料,牛奶饮料,植物饮料等。产品除供应中国内地市场外还出囗到欧美及东南亚的国际市场。

北京岳氏集团

岳平安:理事、高级研究员;岳氏集团董事长

岳氏集团秉承“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以诠释民族英雄岳飞“精忠报国”的民族精神为己任,践行“以孝为先,以诚为业”的文化理念,坚持“专业致胜,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努力实现产业报国。

经过10余年发展,岳氏集团已经具备雄厚的经济、技术实力,业务涉及天然食品、生物医药、服装、新能源、智慧养老、健康服务、文化传播、民族服饰等领域,已成为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规模优势的综合性企业。?

岳氏集团以搭建大健康产业的绿色、开放式平台为基础,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更低成本、更好的质量、更高的效率实现供需匹配,为高端客户及企业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新疆海川三新食品有限公司

邱立中:理事、高级研究员;海川三新董事长

新疆海川三新食品有限公司是三新集团立足于三新全球南瓜籽黄金产区自有基地战略,以三新新疆阿勒泰基地为核心着力打造的创新型无壳南瓜子、西葫芦籽、葵瓜籽种植,收购,加工,出口贸易一体化全资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4年,总投资5000万元,坐落在自然资源得天独厚的新疆丰水区阿勒泰,拥有三新有机农场8000平方米、生态种植基地100,000平方米、进出口标准高新生产工厂25,000平方米。

2018年,三新食品研发出红茶产品“乌湖冰河”柠檬红茶。该红茶包装采用欧美风格,由于口感纯真,价格公道,所以一经投放市场,就受到消费者喜好。尤其是在江浙市场,更富盛名。俨然成为江浙沪市民餐桌上的一道亮丽的风景。

丹东老戴家食品有限公司

戴玉峰:研究员;丹东老戴家董事长

广东普宁峻佑食品有限公司

戴春娥:研究员;峻佑食品董事长

广东普宁峻佑食品有限公司普宁市宏荣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是868万港币。是一家专门从事蜜饯果脯系列,以梅为主的食品生产公司。

心存善意,必会途遇天使。峻佑食品台湾匠人们,坚持匠心独运,不忘初心,磨砺前行,做安全、健康的产品。

天津春发集团

邢海明:高级研究员;春发集团董事长

天津春发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成立于1992年,主要致力于咸味食品香精和调味料的开发、研制、生产及销售。历经20余年的励精图治,春发不断的成长并逐渐走向成熟。

为了实现企业快速、可持续发展,春发集团不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目前,春发以调配技术、美拉德反应、分子感官技术、风味成分剖析技术、微胶囊包埋、靶向酶解等核心技术为依托,不断研发出创意独特、功能超群的产品,满足各领域咸味食品发展需求,为春发产品功能、质量、食品安全与国际接轨提供技术保障。

河曲县一品农夫果品开发有限公司

梁培熊:研究员;一品农夫董事长

2015?年,河曲县一品农夫公司在山西河曲注册成立,注册资金?800?万元,主营业务为:果蔬汁饮料加工制作与销售,年生产能力?3?万吨。

公司以河曲特色水果海红果为主原料进行深加工,且建立?20?个专属果园基地,购入了德国克朗斯无菌罐装生产线,邀请了?1?所 高等院校?2?所科研单位建立技术保障关系,建立了扶贫指挥部总览果农扶贫事宜。

一品农夫的得名源于明朝正德皇帝对于海红果农的“民为农夫,确为一品”,有着深厚的品牌文化内涵,品牌及?logo?于?2016?年?12?月拿到注册证书。?

好品牌是塑造出来的。我们的使命,是塑造负责任、讲良心的食品品牌。

——中国食品品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