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起草有关规范性管理文件。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本系统内的调研工作,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教育和体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学校章程制度管理。会同有关股室组织本系统普法工作。负责全区教体系统宣传信息工作,协调教体系统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学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教育风险转移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全区教体系统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和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教体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工作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教体系统重大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和食堂、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区教体系统督导工作,制定有关督导与评估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对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协调发展、投入及管理和使用情况、校长队伍建设、教师及教练员配备、待遇保障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对中等及以下教育进行检查、评估。对教体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专项督导,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632——4411494
(二)组织人事室
职责:负责指导全区教体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全区教体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教体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职称评聘、档案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和教体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支教教师、教练员的选派工作;指导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及教师、教练员的考核工作。做好各类档案管理、整理、转递工作及大中专毕业生的建档立卷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体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德育工作、团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师和教练员职业道德建设及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教体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等。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会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80521
(三)规划财务室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教体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本系统经费筹措、投资、管理和收费的意见,监测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编报区级教育和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固定资产账务管理。参与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负责全区教体事业统计和经费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定期审核指导各类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区教体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牵头负责教体系统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80789
(四)教育综合室
职责:统筹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发展与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教师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师教育改革工作。 推进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参与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中小学教学、教材管理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规范办学行为。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以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普通高校、学业水平以及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实验室、功能室和教育实践基地的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教育工作等。统筹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发展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下学校的设立、布局结构调整、年度招生规模、教育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学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审核全区职业教育录取新生、学生学籍注册、学生退学及毕业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指导镇街职成教中心建设和城市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艺术等各类民办学校、学前教育、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管理和办学水平评估,规范学校办学招生行为。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负责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培训、教育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发展,参与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建设培养工作。协调指导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初中及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以及教师资格登记注册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等。
联系电话:0632——4480789
(五)体育综合室
职责:统筹负责全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学生体质健康和艺术素养调查和检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的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军训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教练员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练员教育改革工作。负责全区教练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练员专业发展,参与指导教练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开展体育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区级训练单位的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区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区优秀运动员参加国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协调区内承办的国内外竞技体育赛事。负责全区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及国民素质测试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开展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督导区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承担全区运动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区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632——4480562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薛城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职责:(1)承担执行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辅助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
(2)协调实施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以及运动队伍的建设。做好上级交办重大竞赛的任务;组织协调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协调推进全区竞技体育发展。
(3)协助实施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依据政策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管理服务,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4)推进全区体育协会、俱乐部建设发展,抓好全区各单项体育协会和其他群众体育组织工作。
(5)组织全区老年人体育活动,组织参加或承办省、市、区老年体育比赛,开展老年体育交往活动。
(6)承担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体育文化建设相关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
(7)承担区体育总会秘书处及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8)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薛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职责:(1)承担全区教师、教干的培训、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2)承担全区语言文字的辅助工作。
(3)承担全区自学考试的基础性工作。
(4)承担全区教师资格证的办理和中小学教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辅助工作。
(5)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薛城区教学研究中心
职责是:(1)开展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教学研究。
(2)开展课程与教学业务指导与服务。
(3)开展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
(4)承担教育信息化、电化教学、实验教学研究、指导与实施工作。
(5)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指导与服务。
(6)服务教育决策与教育改革。
(7)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财务中心
职责:(1)承担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育经费的管理、会计结算审核等工作。
(2)承担困难学生资助管理的辅助工作,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等工作。
(3)承担助学金的宣传,接受社会及团体对困难学生的救助。
(4)承担内控制度的修编及管理的辅助工作。
(5)完成区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