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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因科技因信息披露先被证监局行政监管,后又被交易所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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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凯因科技(688687)属于医药生物-生物制品-其他生物制品。

  公司是一家具有自主创新研发实力,专注于病毒及免疫性疾病领域,集创新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生物医药公司,入选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G20)工程企业。公司于2021年2月8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经过十余年不断积累,公司构建了以中和抗体发现技术、重组蛋白和抗体产业化技术等为核心的生物医药技术平台,组建了包括新药发现、CMC研究、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的研发队伍,打造了具备药物全产业链开发能力的研发体系。

  2024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03号:指出收入核算管理不到位,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收入跨期,相关披露不准确。此外,存在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核算管理不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对外捐赠相关非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财务报告、前期公告补充披露的公告》:本次更正事项将减少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341.19万元、3,358.63万元、1,541.4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7.33%、5.91%、1.54%;减少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分别为1,164.34万元、179.62万元、933.5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9.36%、3.64%、7.97%。本次会计数据更正仅影响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不影响202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财务数据。

  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

  初步判断,若股票价格或交易量明显反应,则可以申请赔偿。在这个前提之下,如你是在2023年4月22日至2024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且2024年12月19日收盘时仍有持仓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可以加入。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她在证券诉讼和商事诉讼领域深耕多年,赢得了业界的好评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