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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情2014年01月08日返回该版首页

建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实录

建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于2008年6月26日经浙江省民政厅批复(浙民民〔2008〕50号)成立,五年来,基金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大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表彰见义勇为人员,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为打造平安建德、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美丽江城、幸福建德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主要工作实录如下。

一、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传播社会“正能量”。

基金会一直把见义勇为作为典型宣传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利用表彰大会、春节慰问、新安警界专题栏目、《今日建德》、网络论坛、邮政广告等多种平台,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见义勇为事迹、见义勇为相关政策,努力营造见义勇为的浓厚舆论氛围,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见义勇为。

1. 及时宣传受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

从2008年开始,基金会对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进行集中表彰,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市新闻媒体上进行全面宣传。2008年以来,《今日建德》专门为受表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事迹编发专刊,特别是2012年《今日建德》在7月、8月份以典型案例为主线,连续报导了金忠华等人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另外《今日建德》还专版对我市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有关问题进行解读。建德电视台、建德市新闻传媒中心还对基金会开展的工作及我市境内平时发生的见义勇为事迹都及时作了宣传报道,形成了全市各地一有见义勇为的人和事发生,各新闻媒体就会及时加以宣传、报道的局面。

2. 编印各种见义勇为工作和宣传资料。

2008年,在基金会筹建期间,就印制了50000份见义勇为倡议书,并分发到中小学校学生、重点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手中。2009年我们将见义勇为基金会成立的相关资料和去年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印制1500余本,分发给参加当年“两会”的所有代表、委员、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有关单位。2011年将《建德市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结合进《平安宣传手册》在全市进行宣传。2012年又重点突出宣传《建德市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的通知》,通过《中邮广告》印发20000册宣传品到基层、农村、社区、家庭。2013年9月印制了10000份《建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宣传资料》分发各地。另外我们还编印了见义勇为简报22期,及时向大家通报了基金会开展工作的情况。

3. 深入开展见义勇为典型事例的专项宣传。

2010年2月13日,陈春生一家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后,基金会除了第一时间赶到梅城看望和慰问陈春生一家,《都市快报》《杭州日报》都报道了他们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建德电视台、建德新闻网、《今日建德》等本市媒体对陈春生一家见义勇为的情况进行了全程报道。

4. 积极借助网络平台开展互动宣传。

《今日建德》、建德新闻网除了对见义勇为事迹进行宣传之外,还将见义勇为的事迹放到建德论坛供网友讨论。2011年11月4日,基金会接到报告:11月3日晚一名男子在新安江江滨公园救起一落水妇女,爆料人希望对此行为进行宣传和表彰。由于当时在场的人都不知道救人的是谁,基金会工作人员一方面在《建德论坛》发帖“寻找11·3在新安江边救人勇士”,一方面约谈《今日建德》记者,在《今日建德》上刊文寻找救人勇士。经过网络平台的互动,才得知救人者是新安江冬泳队的童新华,基金会立即对他的事迹进行表彰宣传。

2012年7月,基金会工作人员在建德论坛发现网民提供的7月4日发生在新安江街道避风塘楼下的一起市民勇夺菜刀、制止流血事件的信息后,基金会马上派人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相关情况、调查复印证据材料,及时召开理事长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于8月3日作出表彰决定,对金忠华、骆卫平2位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隆重表彰,同时在建德论坛上进行回复和答疑,在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舆论导向作用。金忠华因此被评为2012年度建德市感动人物。

二、不断完善见义勇为奖励保障机制

1. 两次修订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

对见义勇为人员实施表彰奖励是基金会最重要的职能。早在2010年12月29日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制定了《建德市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2013年7月31日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又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实施办法》界定了见义勇为行为的定义,明确了奖励对象和范围,规定了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申报及认定程序,特别是确定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标准,如因见义勇为牺牲的,给予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的奖励等。

2. 出台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文件

为健全见义勇为人员的长效保障机制,解决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2012年7月6日,基金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的通知》的文件,从根本上解决了见义勇为人员遭受诬告、权益受到侵害的后顾之忧,对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的医疗及相关费用补助、见义勇为过失补助、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的法律援助等作出明确规定。

3. 专门制定公安协辅警人员专项奖励办法。

2013年7月31日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安协辅警人员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奖励的规定》,公安协辅警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由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一是公安协辅警人员在执行勤务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人员英勇搏斗的行为;二是公安协辅警人员在执行勤务时遇有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三是公安协辅警人员在执行勤务时间以外发生的与违法犯罪人员英勇搏斗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的行为。

三、广泛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

截至目前,基金会共发放奖励、慰问金128.65万,奖励、慰问人数175人次(其中光荣牺牲的6名、5名被评为省见义勇为勇士和积极分子、10名被评为杭州市见义勇为勇士和积极分子);并向省和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积极申报,截至目前,省、杭州市奖励、慰问我市见义勇为人员52人次,发放奖励、慰问金42.95万元。2013年9月,基金会领导还专程前往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汇报,解决了见义勇为家庭陈春生一家因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的7万余元医疗费。

基金会成立后,对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典型的有:

1. 慰问舍生救人小学生雷慧琴的父母。2009年5月16日,雷慧琴与同龄的3位同学,结伴到杨村桥镇梓源村附近的麻塘水库边捡贝壳玩。其中一位周姓同学不慎滑入深水区,雷慧琴在营救过程中,不慎落水,但却挽救了周姓同学的生命。雷慧琴勇救同学不幸身亡后,杭州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郑德湛一行专程来我市对雷慧琴的父母进行慰问,在我市基金会慰问20000元的基础上又颁发慰问金50000元。

2. 表彰勇救落水妇女的大学生村官马华龙。2009年12月7日下午,一黄姓女士不慎跌入新安江,正在江边人行道上行走的航头镇航头村的大学生村官马华龙,马上纵身跳入江中,用力把黄女士往江岸边推。黄女士上岸时已经失去知觉,昏迷不醒。马华龙又将黄女士送到市中医院,并联系黄女士家属。见黄女士脱离危险后,才离开医院。2009年12月25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马华龙为“建德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荣誉称号,并发给奖金3000元予以鼓励 。

3. 表彰追赶肇事逃逸司机的陈春生一家。2010年2月13日(大年三十),家住梅城镇的陈春生一家人刚准备吃年夜饭,突然看到一辆白色丰田轿车撞翻一辆人力三轮车,导致三轮车驾驶员及车上的一名乘客摔倒在地受伤。但发生碰撞后,本田车逃逸。陈春生见状带领妻儿追赶上去,拦下肇事轿车,遭到肇事方持械围打,导致陈春生一家4个人受伤。2010年5月14日上午,杭州、建德两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在梅城召开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表彰大会,授予陈春生一家“建德市见义勇为先进家庭”的荣誉称号,并现场颁发了30000元奖金。

4. 表彰勇夺菜刀制止更大流血事件的金忠华、骆卫平。2012年7月,两名男子在新安江街道保健北路的避风塘酒店发生冲突,其中一名男子被对方砍了3刀,伤者鲜血直流。在这危急时刻,金忠华、骆卫平奋不顾身冲上前去夺下持刀男子手上的菜刀,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扩大,他们的见义勇为赢得现场100多位围观市民的掌声。2012年8月7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表彰大会,授予金忠华、骆卫平“建德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光荣称号,并分获5000元、4000元的奖励。

5、表彰两次冲进火场救人的蔡万忠和阻止持刀醉汉滋事的夏有无。2013年6月16日,蔡万忠发现旁边一户人家二楼着火了,他马上跑向着火的房子,同时不停地呼救。他得知着火的房子里面可能还有人在睡觉,立即冒着浓烟和大火,两次冲进火场,终于救出了78岁的章姓老人。2013年6月23日,一男子醉酒后手持菜刀欲在梅城镇总府街滋事,夏有无见状后立即赶上去抢夺菜刀,有效阻止了该男子进一步伤害他人,为派出所出警赢得了时间。2013年8月16日,建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蔡万忠、夏有无“建德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并分别发给奖金5000元和3000元予以奖励。

从2010年开始,基金会就对在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公安协辅警人员进行奖励,三年来共奖励21.1万元。另外,每年年底基金会坚持在新安江街道选择一个社区召开表彰大会,对本年度的见义勇为人员进行集中表彰,利用各种机会对所在社区居民进行见义勇为宣传。2012年11月初,基金会推荐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陈坚参加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前往陕西考察学习,游览参观革命圣地延安。2013年基金会又推荐金忠华参加杭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的前往云南考察学习。

四、认真组织春节前后慰问

1. 坚持慰问历年见义勇为人员。

基金会成立后,对历年来发生在我市范围内和我市市民在外地见义勇为的人员和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对曾经有见义勇为致死致残,且现在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人员都进行了慰问。特别是重点慰问了2000年在广州打工时勇擒盗贼身负重伤致残的寿昌镇童家村村民蔡志祥和2004年在衢州打工时因抓抢劫犯与歹徒搏斗,左臂被捅伤致残的寿昌镇农民翁建虹。这些年来基金会共慰问成立前发生的见义勇为人员12名,慰问金8.6万元。

2. 坚持每年春节前开展慰问、走访活动。

省、杭州市和我市三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还坚持每年走访慰问牺牲的盛利明、童汝良、余寿良、廖成荣、邵国土家属和受伤致残的见义勇为勇士胡成德。基金会领导还会同市委政法委、公安局组成慰问小组,分赴全市各乡镇(街道)重点走访慰问。并召开由牺牲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家属、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和生活困难家庭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努力克服生活中的困难,并给他们带去新春祝福。五年来,新春慰问的见义勇为人员和遗属、家属达84人次,发放慰问金32.7万元。

3. 推动各方重视、帮扶见义勇为人员。

现年87岁的乾潭镇仇村村民胡成德在1996年4月23日为扑救山林火灾被烧成重伤,烧伤面积达80%的,后被评为浙江省第五届见义勇为勇士。长期以来,我市除负担胡成德全部抢救费用外,还坚持每年给他发放生活费、护理费等。2011年,在基金会的推动下市政府又参照因公特等伤残人员标准加大补助力度,帮老人更新空调、彩电等,这样的保障力度,已经作为我省保障见义勇为受伤人员的标杆。

五、不断筹集资金,做大“基金池”

1. 千方百计募集基金。

基金会始终把基金募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每年都要募集一定的基金。2008年基金会筹建期间,除政府财政拨付200万元以外,各理事单位和企业捐款250余万元,确保了基金会的顺利注册和开展工作。随后的几年中,基金募集工作毫不放松,仅2013年一年就募集基金95万元,截至目前,募集基金总额已达900余万元。

2. 精心理财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为切实做好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基金会通过对外投资、理财等形式,把基金借贷给实力较好的乡镇使用,既保证了基金的增值,又支持了乡镇的经济建设。同时基金会还尽量把流动资金或半年或一年定期存入银行,以增加利息收入,截至目前,基金增值收入已达300余万元。

六、高度重视自身建设

1. 及时调整理事会成员。

由于基金会大部分理事都是兼职人员,这些理事工作调整和变化较为频繁。基金会从有利于工作考虑,不仅及时调整理事会成员,还增设了副理事长职数,以理事长会议来研究处理理事会的日常工作,确保理事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基金会换届后理事会领导成员为:名誉理事长:沈翔(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名誉理事长:郭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名誉副理事长:郑学龙(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理事长:谢康春;副理事长:潘樟连、娄樟锡、蒋文忠、季诚建、刘俊勇、唐以松。

2. 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基金会积极探索基金会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审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款专用。自觉接受审计、民政部门的监督,认真做好基金会的年检和信息公布工作,及时向各位理事、监事通报基金会工作的开展情况,连续保持4A级基金会等级。经省民政厅年审,连年都被评为“合格”(只有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三档)的公益性社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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