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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更好传承历史文脉

  4月16日出版的2024年第8期《求是》杂志刊发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章围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大意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实践要求、促进中华文明与各国文明交流互鉴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阐明了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重大意义、基本方针和实践要求,为进一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更好传承历史文脉提供了总纲领、总遵循、总依据、总指引。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自觉扛起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任,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   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历史长期演进、中华儿女辛勤奉献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文化结晶,具有重要价值作用。充分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是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历史文化遗产是历史的见证,具有厚重的历史价值。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最好的教科书、最好的营养剂和最好的清醒剂。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在“文化遗产”之前加上“历史”二字,突出了历史文化遗产厚重的历史价值,彰显了贯通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大历史观。作为特定历史条件和时代环境的产物,历史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记录了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发展历程。通过历史文化遗产,可以获取第一手的历史资料,还原历史真相,理清历史脉络,更好认识理解中华民族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   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历经沧桑留下的最宝贵的东西,具有鲜明的文化价值。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第二个结合”是又一次的思想解放,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历史文化遗产反映着中华民族的文化积淀和文化底蕴,传承着文化精髓和文化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具体体现。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和弘扬者,我们党只有保护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才能更好推进“第二个结合”,在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过程中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不断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历史文化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具有独特的精神价值。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的精神观念和价值追求,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重要支撑和外在表现,是中华儿女的精神象征和思想寄托,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至关重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可以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精神需求,持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历史文化遗产可以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更好认识和认同中华文明,从心理、认知、感情、理想等多方面树立正确观念和远大追求,提升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为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宏伟事业注入更加主动的精神力量。   历史文化遗产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具有显著的教育价值。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特别是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宝贵而独特的资源。近些年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学院的建立、红色剧目的推出、实践基地的开辟等,都建立在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基础上。要继续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史鉴今、资政育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历史文化遗产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具有独特的世界价值。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和自然演进的重要成果,也是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载体。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宝贵财富,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是人类文明赓续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演讲时强调,古丝绸之路绵亘万里,延续千年,是人类文明的宝贵遗产。要用好历史文化遗产,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旅游产品和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讲好中国故事的重要媒介,是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名片。   二、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同时加强研究和利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必须在坚持保护第一、保护优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管理、研究和利用,做到有机结合、守正创新,真正让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更好传承历史文脉,更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必须加大保护力度。作为中华儿女、炎黄子孙,我们从历史手中接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接力棒,就要以无愧历史、无愧未来的责任心,把历史文化遗产完整交给后人。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维护文物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全面增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能力。   把历史文化遗产管理好。加强管理是党中央对历史文化遗产领域提出的基本要求。要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覆盖全国的历史文化遗产“身份证”和信息管理体系,摸清历史文化遗产地理分布、基本形态、保存利用和动态发展等基本家底;要加强审批管理,落实前置审批,地上文物必须“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必须“先考古、后出让”。要加强巡查监管,根据实际情况将历史文化遗产巡查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要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对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遗址、遗迹、烈士事迹发生地等,不随意迁移、拆除,最大限度地保持革命文物在不同革命历史时期的原貌。要持续提高历史文化遗产管理水平和能力,切实把历史文化遗产管理好。   做好研究阐释工作。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蕴藏着历史的谜底和文化的奥秘,需要持续做好研究阐释工作。要推动资源禀赋有效转化为传播动能,多措并举做好阐释推广。用好考古和历史研究成果,系统展示文化遗产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准确揭示蕴含其中的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胸怀和文化自信,提供多样化的文化内容供给,进一步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民族精神力量。立足良好基础,把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同中华文明特质和形态等重大问题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文明起源所昭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路向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演进格局,研究阐释中华文明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特质和发展形态,阐明中华文明的深厚文化底蕴。   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考古遗迹和历史文物是历史的见证,必须保护好、利用好。要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同时做好合理利用。这是我国文物工作的基本方针,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的内容。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有效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资源,促进当地经济繁荣发展。近年来,河南省火爆出圈的文化创意节目,如《唐宫夜宴》《龙门金刚》等,频上热搜的文化创意产品,如考古盲盒、钱币巧克力等,就是从历史文化遗产中获取灵感并创新性发展的。对于城市而言,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可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美誉度,推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不少历史文化遗产都是享誉全球的旅游目的地,比如北京故宫、洛阳龙门石窟、拉萨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澳门历史街区等,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更好传承历史根脉,是我们的使命担当,也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必然选择。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制机制,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坚持党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保护传承工作始终,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压实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新形势新要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落实好新出台的《国土空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指南》,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要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建强基层人才队伍,根据新技术发展需求及时培养一批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数字化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法律制度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力依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文明传承和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高度,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建设取得显著进步,初步构建起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健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从严从紧修改文物保护法,积极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和相关条例制定修订工作,切实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守好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筑牢历史文化遗产“应保尽保”的法治屏障。   建立社会参与机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人人有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就我国实际而言,历史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相对分散,仅仅依靠政府投入,保护效力明显不够。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全过程全链条,做到有人管、在利用、出效益。要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唤起全社会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守护文化瑰宝、守望中华文明的浓厚氛围。   构建科技创新体系。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要激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创新力,紧密结合现代科学技术,积极推进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创建文物保护、科技考古等方向的重点实验室,建立历史文化遗产科技创新平台、大数据库。立足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禀赋特点,广泛应用年代测定、古DNA分析、产地溯源、田野考古信息化等方法,依靠科技创新实现对重点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科学研究、合理利用。坚持科技赋能,运用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推进文化场馆数字化改造,积极引进虚拟现实、三维实景等,强化云展览、云演出、云讲解等服务功能,丰富展示场景,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提升历史文物的传播效果,让历史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   深化交流互鉴机制。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演讲时倡议,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要以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文化胸怀落实全球文明倡议,积极推动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健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体系,构建全球文明对话合作网络,让历史文化遗产成为深化中外文明交流的桥梁和纽带。   (作者: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党组书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主任)   责任编辑:薛 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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