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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管理费悄然“吞噬”存款盯紧“预收费”,守牢养老“钱袋子”

原标题:盯紧“预收费”,守牢养老“钱袋子” 近日,民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为养老“钱袋子”扎上“安全绳”。《指导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 质押金、保证金、备用金,“金”“金”有乾坤;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卡”“卡”有文章。对此,有人得出结论,“只要出现卖卡预付费,就一定存在消费风险”,这结论太绝对,但有一定道理,商业机构踏上预收费这条路,一不小心就“爆雷”。近年来,养老机构卷款“跑路”事件时有发生,涉案金额过亿元甚至数十亿元者不在少数,让众多被蚀掉养老钱的老人们欲哭无泪。 养老机构玩“预收费游戏”不外乎两种情形,第一种为生存策略。众所周知,我国养老服务业仍处于嗷嗷待哺的“婴幼儿期”,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外部输血不足而自身造血机能较差,只能通过销售会员卡、收取预付费的方式来弥补资金不足、缓解经营压力,虽属无奈,亦算合理。第二种为骗人伎俩。个别养老机构或企业从来就没想过要务正业、干正事、走正道,而是一门心思骗老、坑老,以“交纳本金越多入住折扣越高”“高额返息到期退还本金”“返还定金并享受免费入住”等幌子请君入瓮,对老年人进行收割。等韭菜割完、游戏也玩不下去了,他们立马卷款“跑路”,玩“人间消失术”。 第二种情形涉嫌非法集资乃至诈骗犯罪,需要司法介入,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仅说第一种情形,其过程及结果也充满不确定性。预付费的钱收得越多,后期的风险——经营风险、金融风险、道德风险也就越大。用这些钱来理财或投资的话,万一亏了怎么办?万一养老机构填不上窟窿怎么办?那就只能让老人们来买单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老龄化日益加深的情势下,给养老机构预收费定制度、立规矩可谓正当其时。《指导意见》从微观入手,出台细则,譬如“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等,富有可操作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让《指导意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真正实现为养老“钱袋子”扎上“安全绳”这一初衷,还要在保障链条上多花心思、多下功夫。事前,要绷紧预防这根弦,尽量堵住养老机构违规收费后门。譬如,北京在全市推行“养老服务合同网签”,其“示范文本”中规定,养老机构收取的入住保证金,不得超过月养老服务费用标准的四倍。这种规定既让消费者放心,也断了经营者超额收费的念想。事中,要提高监管灵敏度,避免养老机构长期处于“散养”状态。比如,当发现专用存款账户出现资金异常流动、账户余额达到风险保证金最低比例时,有关部门就要及时作出反应,避免事态继续恶化,待到机构“跑路”之后再追就难了。事后,要维护规章严肃性,敢于对违规违法者亮剑,并通过“惩罚一个”起到“警醒一片”“震慑一批”的作用。 “小切口”里有“大民生”。从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着手,致力于规范养老机构经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是推动解决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方面急难愁盼问题,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优养的重要一环,有待各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为“夕阳红”多添一抹暖色。 (广州日报评论员 练洪洋)(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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