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未命名 正文

政策文件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社发局、公共服务局、卫生健康局)、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市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重庆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文件要求,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高营养健康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我市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和营养健康餐厅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获得感。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联合组织制定《重庆市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指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体育局                                    2022年1月20日          重庆市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工作指导方案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年)》《重庆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市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建设活动,逐步引导餐饮业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实施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促进居民合理膳食行为形成,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搭建从学校到家庭再到社会的传递链,传播正确的健康知识和行为,加快全社会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二、建设要求 各区县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单位遴选、建设工作。2021年底之前完成各类别建设不少于1家,后逐步扩大建设覆盖范围,争取每年每类建设不低于2家,并逐步建设营养与健康示范基地。 三、建设步骤 (一)建设筹备。建设工作采取自愿申请+主管业务部门推荐的方式。各区县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餐饮服务业、单位(企业)职工食堂、中小学校食堂摸底调查,确定每年的创建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创建活动,于每年1至5月完成。 (二)建设阶段。各区县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内容,全面开展建设活动,包括完善制度建设、积极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开展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等,建设工作于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完成。 (三)验收评价。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等组织相关专家联合对各区县创建活动开展检查和评价,重点对组织管理、环境建设、供餐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进行验收评价。对符合《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单位予以公示,并向社会公布,评价工作应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于每年12月份完成。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管理。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建设工作提供人员、资金等支持。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围绕食品安全、合理膳食、“三减”、传染病防控、节约粮食等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事宜;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营养健康管理制度和盐油糖采购、台账制度等。 (二)开展人员培训。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要求,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需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营养指导人员,定期参加专业学习,负责指导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制定菜单和菜品制作标准,开展餐厅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协助合理选餐。定期组织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接受食品安全及营养知识、食物采购、储藏、烹饪以及“三减”等方面的培训。 (三)营养健康教育。按照《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要求,建立营养健康教育制度,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利用橱窗、播放视频、设置知识展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科学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摆放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宣传有关膳食营养,营养相关慢性病防治相关知识内容,宣传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开展体质监测,摆放身高、体重测量工具、体质指数(BMI)测试盘、电子血压计等自评自测设备和工具,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大众进行自我健康自测、自评。鼓励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根据评价结果,指导大众科学的配餐和用餐。 (四)设置营养标识。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的要求,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示。 (五)其他工作。对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加强食品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运动保障、健康监测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建设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将营养健康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各级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多学科联合融入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健康观、教育观、成才观。 各级各类食堂、餐饮业、学校要主动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标对表,积极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在统筹提升疫情防控水平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建设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各市级部门要按照《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年)》合理膳食行动、《重庆市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吃动平衡行动相关要求,加强政策支持、业务指导和资源统筹,对建设成效进行督导评估,建立健全工作评价体系。各部门、各单位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协同机制,合力推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各部门要建立例会机制,及时通报、会商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困难。各区县要广泛发动各级各类餐饮业、食堂、学校开展申报,由主管部门选定不少于1家单位作为辖区示范建设点报市级部门备案,以点带面,全面推广建设工作,提升社会营养健康获得感。      (四)开展技术指导,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各区县要不断完善多部门联合联动工作机制,每年对建设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及培训,确保对《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理解准确、执行到位。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总结辖区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进展,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六、职责分工 营养与健康学校、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由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联合开展。各部门按照职责对开展建设工作的单位进行调研督促指导。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行业、协会、学会等多方力量,建设专家队伍,加强对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为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定期组织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负责汇总本辖区年度建设工作总结,并于每年12月15日之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建设单位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以及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督促落实“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等智慧管理手段公开后厨加工过程,规范原料采购、进货验收、保管贮存、加工制作、分餐售卖、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全过程管理。 教育部门要开展学校师生的营养均衡、科学健康饮食教育活动,明确营养健康教育课程安排,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健康知识宣教,培养学生逐步养成营养科学的饮食观念。 体育部门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宣传科学运动理念,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行业、协会、学会等负责为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完成前期调研、情况汇总、具体实施及检查评价等工作。

相关推荐

  • 暂无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