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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互联网医疗平台合作推广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国家、深圳市有关文件要求,经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招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互联网医疗平台合作推广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GKYY-2024-005   二、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互联网医疗平台合作推广服务项目 1 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互联网医疗平台合作推广服务项目 项 1 10 皮肤整形科推广   三、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4楼428室后勤保障部(宝龙街道同乐社区南同大道36号)。   2、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755-89886366-8835   四、报名资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2、投标承诺书。   3、相关合同案例。   4、诚信声明函证明材料。   5、提供本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网站等,三个信用记录查询网站中任意一个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母公司下属两家(含两家)以上的分、子公司参与投标。   注意: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有权对中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开评标时间: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   六、开评标地点:骨科医院采购室(宝龙街道同乐社区南同大道36号)   七、其他要求   1、提交投标书一正本和四副本及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盘电子光盘均可)文件(投标书应标明正本、副本,一旦副本内容与正本内容相冲突时,以正本为准)需密封加盖公章。开标后采购单位有权保留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不按要求做标书,将被取消参加投标资格。   2、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无故缺席,我单位将记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污点,且该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任何招投标项目。   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招评标委员会。   4、请投标人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包括预中标结果)。   5、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对已领取了招标文件不参加投标,而又未以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我院投标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骨科医院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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