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辆要求条件如下:
1、车辆类型,七座及以下乘用车;
2、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3、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4、燃油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mm,新能源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电池容量不小于49kwh,综合续航里程不小于300km,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50km;
5、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巡游出租汽车礼宾型同期购置价格,价格不低于13.1万元;
6、车辆应当在注册地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
7、首次申请的车辆在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1年,退出营运后再次申请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3年。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流程如下:
1、先打开当地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注册账号登录进去后,再去根据具体的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的内容,确认无误后,再去提交给运输局审核;
2、当审核完成后,即可凭借审核结果通知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表等资料,前往指定的机构预约考试;
3、然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参加考试,当考试成绩合格后,即可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等资料,前往运输局领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综上所述,网约车辆要求条件为车辆类型七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燃油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mm,新能源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电池容量不小于49kwh,综合续航里程不小于300km,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小于50km,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巡游出租汽车礼宾型同期购置价格,价格不低于13.1万元,车辆应当在注册地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首次申请的车辆在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1年,退出营运后再次申请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3年。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