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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能源(广西出台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根据推广应用目标,今年广西将开展示范运营,在公共交通、租赁、公务、市政、邮政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500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20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50辆,纯电动公交车5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50辆,纯电动专用车50辆。2016年全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辆。2017年全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00辆。意见:各市可根据本地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按照国家购车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消费者购车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由市人民政府确定。自治区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根据实施细则,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运营、换电站建设、换电站运营、新购置广西本地产新能源营运车年度电费、省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及监管平台(“八桂充”平台)综合运维、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等进行补贴。

明确7大类补贴标准

实施细则明确了7大类补贴标准。其中,充电设施功率及数量、充电设施实际充电量、换电站实际充电量等,均以“八桂充”平台数据为准。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企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交流充电设施150元/千瓦、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

充电设施运营补贴。按实际充电量对充电设施运营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0.14元/千瓦时。交流充电设施补贴上限电量为1000千瓦时/千瓦·年;直流充电设施补贴上限电量为1500千瓦时/千瓦·年。

换电站建设补贴。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千瓦,单个站点补贴上限为40万元。

换电站运营补贴。按实际充电量对换电运营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0.14元/千瓦时。

新购置广西本地产新能源营运车年度电费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相关补贴按专项补贴办法执行,不列入此范围)。补贴标准为4000元/辆/年。

省级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及监管平台(“八桂充”平台)综合运维补贴。每年补贴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回收网点建设补贴。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按实际回收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20元/千瓦时;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按不超过建设成本的30%进行补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有效承接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建立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夯实地方主体责任,遏制盲目上马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项目等乱象。推动完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加强企业准入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检查,促进优胜劣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

2021 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 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80%。制定将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 业考核体系的具体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

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