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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增持贷监管细则优化,禁止性事项明确

  证券时报记者 谢忠翔 刘筱攸

  近期,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渐次落地,监管部门也在根据最新情况完善监管细则。

  昨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一家国有大行工作人员处获悉,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开展回购增持贷款时的贷款主体、贷款期限、贷款比例和利率均有最新具体要求,明确禁止性事项。

  证券时报记者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5日,已超过180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增持贷款相关公告,涉及回购或股东增持的贷款金额上限至少超过388亿元。

  回购增持贷

  监管新要求出炉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近日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有新监管要求,并明确相关禁止性事项。银行业内人士介绍,这是监管部门对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监管细则的优化。

  从监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来看:

  一是针对借款主体,要求“主要股东”必须为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暂不含自然人及金融机构。此前,借款主体相对宽泛,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监高。与此同时,借款主体中的“上市公司”不得为已被实施退市警示的公司,且不得为金融机构。

  二是贷款期限被限定为最长3年,此前是“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是贷款比例设定为不超过90%。而贷款利率方面也有明确,即利率设定在2%左右,不得高于2.25%。

  四是在合同签订环节,要求银行须在上市公司公告后才能签订贷款合同,发布公告前应签署贷款承诺书。

  五是针对前期已开展回购或增持的,不得通过贷款资金进行置换。

  六是办理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不得组建外部银团。

  超180家公司

  披露回购增持计划

  今年10月,央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目前,项目落地进入常态化,上市公司参与回购增持贷款热情不减,公告的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

  截至12月5日,证券时报记者据Wind数据不完全统计,已至少有180家沪深上市公司披露使用专项贷款进行股票回购或者控股股东增持的计划,已披露的回购或增持贷款金额上限超过388亿元。

  近日,中信证券研究部联席首席策略师裘翔在研究报告中分析,本轮回购增持贷以回购为主,非央国企更加活跃,传统行业贷款金额更大,新兴行业披露家数更多。

  裘翔表示,在期初,披露相关计划的央国企和非央国企数量大致相当。但在此后,非央国企的比例明显上升。从行业分布来看,披露获得银行贷款金额上限最大的五个行业为交通运输、石油石化、农林牧渔、基础化工、有色金属,合计贷款上限占整体比例达53%。若从披露家数来看,电子、医药、交通运输排名靠前。从大金额代表性案例看,高度集中在农林牧渔、石油石化等传统行业。

  银行严格筛选重点企业

  回购增持贷落地以来,作为重要参与方的商业银行也在火速行动,在“首单”“首批”的浓厚情结下,积极寻找业务机会。

  业内研究人士此前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当前信贷需求疲弱情况下,银行积极利用回购增持贷抢客户,一方面是上市公司客户质量较高,另一方面是希望借此拓展优质客户数量,撬动其他连带业务。同时,由于该类贷款利差较薄,要求银行发放贷款时尽可能压低风险成本。

  近期,在深圳金融监管局新闻发布会上,建行深圳市分行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总经理张军表示,在客户准入方面,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战略导向,经营稳健,信用资质良好,具备长期可持续经营能力及还款能力,在所属行业或区域内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或良好的发展潜力。

  “优先介入市值稳定,二级市场交易活跃、流动性较好,纳入沪深300、中证500、中证1000等指数的股票。审慎介入上市公司及其股东股份对外质押比例过高的股票。”张军表示。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助理薛敏亦介绍,在客户准入方面,严格筛选。重点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信用记录以及在所属行业的地位和发展前景。尽调过程中,深入调研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状况、股权结构等关键信息,并对回购增持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评估。

  上述银行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在风险控制方面,建立多维度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贷后管理,监督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实时跟踪市场动态和企业变化,确保贷款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