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条件就会有。
经海南省政府同意,省工信厅3月29日印发《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快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确保2022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占比超过30%,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措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鼓励使用新能源环卫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城市环卫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后,每辆车可申领2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措施》还鼓励使用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1.5万元、0.8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海南省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上文已申领补贴的)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充电费用补贴。
鼓励淘汰老旧汽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后,报废其名下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奖励。
易车讯?近日,我们从相关渠道获悉,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海南省2021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综合奖励申报时限将于2022年1月15日截止,该政策的最高奖励额达到1万元。
政策奖励标准,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在充电、停车、通行、保险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奖励。其中,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换电式车辆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开具给机动车所有人的电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之和为准)。
综合奖励政策的申报条件:
一、奖励对象
在海南省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具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
(二)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三)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并在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含2020年12月购买并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的车辆)。
(四)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申报奖励的,车辆自初次登记上牌日期起两年内不能过户。
二、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省级奖励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奖励资格。
三、相关材料
新能源汽车所有人须在“海南充电桩APP”上传相关材料,个人用户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本人银行卡及银行卡开户行信息、行驶证原件、发票原件。非个人用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信息、《非个人用户所申报车辆自初次登记日期起两年内不办理过户的承诺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