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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通工新能源汽车(超级电容概念股龙头有哪些)

超级电容概念股联动概念:新能源汽车概念、锂电池概念、燃料电池概念、碳纳米管概念、超级电容概念股活跃龙头:江海股份、江苏国泰、新宙邦超级电容概念股相关上汇总:江海股份()年5月,与日本ACT签署知识产权整体转让协议,ACT将其持有的锂离子超级电容器全部生产技术资料及技术数据、专利权整体转让给,协议价万元。该主要从事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及其他储能用锂离子超级电容器的。协议中转让的知识产权涉及锂离子超级电容器及模组技术的53项专利权。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表示,超级电容器应用前景比较广阔,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公交系统、军工,购日本ACT的专利技术也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当前,会根据场情况考虑建设超级电容器生产线。年12月,在深交所互动平台表示已聘用超级电容器技术的核心人员全力推进研发,以尽快产业化。法拉电子()是中国最大的薄膜电容器及铝金属化膜生产企业,具有行业龙头的规模经营优势、综合配套优势、技术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就有年产45亿只薄膜电容器及金属化膜的能力,是国内唯一一家进入世界直流薄膜电容器及金属化膜十大生产厂商的企业。铜峰电子()主要从事薄膜电容器及相关材料的生产和。主要产品为电工薄膜、金属化膜和薄膜电容器等。子铜峰电容器主营交流电容器、直流电容器、电力电容器、特种电容器。南洋科技()超级电容薄膜是我国最大的专业电子薄膜企业之一,主要产品为聚丙烯电子薄膜,分为“基膜”和“金属化膜”两大类。主导产品电容器用聚丙烯电子薄膜拥有两大类、七个品种,产品厚度规格涵盖了2.5~18μm的范围。江苏国泰()超级电容电解液国泰华荣化工是一家以锂电池材料、有机硅材料为发展方向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电解液产品包括一次锂电池电解液、二次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动力电池电解液和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等;硅烷偶联剂涵盖九大系列六十多个品种。产品出口日本、美国、欧洲、澳洲等国家和地区,与行业内的国际大建立了战略伙伴合作关系,是世界三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供应商之一和国内主要的硅烷偶联剂商。新宙邦()超级电容电解液电容器化学品:电容器化学品产品主要有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固态高分子电容器化学品、超级电容器化学品。为国内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的龙头企业,在规模、研发、品牌、品质和服务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已申请多项国家发明专利,并已成为全球主要的铝电解电容器化学品供应商之一。已成为世界主流的固态高分子电容器商的合格供应商,客户包括NICHICON、CHEMI-CON以及钰邦等。自主创新掌握了超级电容器电解液的关键技术—电解质季铵盐合成技术及电解液配制技术,已成为全球主流的超级电容器商美国MAXWELL、REDI、韩国NESSCAP等的合格供应商。洛阳钼业()洛阳纳米材料研究中心:年4月,与美国凯利纳米钼(CALYNANOMOLY DEELOPMENT INC.)合作成立了洛阳纳米材料研究中心,致力于纳米钼领域的研发。该研究中心下设原材料合成实验室、电化学测试实验室和表征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为:低耗能、环保的纳米钼合成技术及工业化生产;大比能量水系超级电容器研发;超级电容活性炭添加剂(SCA)的研发;混合型超级电容器研发。南都电源()铅炭超级电池研究:铅炭电池是将铅酸电池和超级电容器有效结合在一起,该项目采用多项国际前沿技术:负极采用石墨化泡沫炭技术;负极活性物质采用铅炭技术;正极采用钛基集流体,能够有效降低电池重量,大幅提高电池的比能量,充电接受能力是现有产品的8倍,电池循环寿命提高4倍以上,功率提高1倍,适合于大容量储能与混合动力汽车领域的应用。中科英华()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基地:年5月与西宁经开联合建设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基地(用募资万元购西宁经开持有的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万股国有股权),项目占地约亩,总投资预计30亿元,双方将共同努力引进投资人实现投资,建成铜箔、覆铜板、印刷线路板相关产品、锂电池材料、绿色高容量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项目的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全部建成后,“十二五”末期预计收入达亿元。风帆股份()年8月31日公告,大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决定通过资产并购、重组、托管或其他合适方式,将集团范围内的电池业务统一整合至,将作为集团范围内电池业务唯一的资本运作平台,将打造成集特种电池、汽车启动电池、牵引电池、超级电容储能装置、燃料电池为一体的产业发展平台。由于该项资产整合可能涉及军工资产,需报送、国防科工局等部委审批,存在不确定因素。城投()碳纳米管年7月,及下属国能锂业与清华大学(化工系)签订万元石墨烯-碳纳米管杂化物宏量制备技术合同。双方将合作进行新型超级电容器用的石墨烯-碳纳米管杂化物的宏量制备技术,包括所需要的催化剂、反应器、以及配套生产技术的。最终成果为电容用石墨烯-碳纳米管杂化物所涉及的催化剂、反应器、产品纯化技术和工艺,以纸质文件的形式提交。中国宝安()超级电容器用石墨烯材料等正在快速推进之中。安凯客车()超级电容电动客车生产了第三代纯电动客车,使用磷酸铁锂电池和超级电容。超级电容具有充放电速度快、效率高、对环境污染低、循环寿命长、使用温度范围宽、安全性高等特点,能够满足车辆在启动、爬坡等条件下的瞬时高功率需求,又可延长电池的循环使用寿命,最大限度优化电动车动力系统性能。年公成功研制国内第一台三桥纯电动双层客车,并在广州示范运营。在“中国(杭州)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展览会”获得“最具影响力新能源客车奖”和“最佳新能源大巴企业奖”。亚星客车()超级电容电动客车新能源客车:披露推出了JSGHBE纯电动客车、JSGHE混合动力客车、JSUC超级电容等系列车型。JSGHE是混合动力主推车型,可获得国家混合动力最高补贴。JSGHBE大容量纯电动客车完全由自主研发,拥有多项专利技术,最大蓄驶里程长达公里。JSUC快速充电型电动客车采用超级电容为储能机构,通过车辆顶部的集电弓与站台顶部的电网接触,在车辆进站上下客的短暂时间内,对车辆进行快速充电,可使车辆行驶3公里。超级电容寿命长,安全性好,能支持快速充电,大量铺开以后,站台的改造成本均摊,总体经济性将优于其他新能源城客车。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西安市政府官方渠道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2年底新建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具体如下: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新基建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结合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其中2020年完成3900个,2021年完成3290个,2022年完成2810个。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编制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2.做好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审批工作,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3.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快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投运公共充电场站150个,公共充电桩7500个;专用充电场站50个,专用充电桩2500个。

1.落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任务,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布点规划、场站选址等工作,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验收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配合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详见任务分解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城区内采用立体式充电站(塔、楼)、停车场加装等模式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继续对大型商超、景区、物流园区、地铁站停车场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充(换)电场站。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3.持续推进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邮政、环卫、行政机关等专用车辆的充电需求,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牵头单位: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配合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2年底。

4.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对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5.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科技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底。

(三)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体系

1.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服务体系。以市级平台为载体,整合我市电动汽车充电资源,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级平台数据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社会服务平台合作,将全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点位布局信息上传,便于车主查询、使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构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测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及性能检验检测管理制度,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安全监管,督促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定期组织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进行产品一致性和生产过程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完成时限:2021年3月。

三、场站验收

公用、专用和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在投运试运营前均要进行场站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底。

四、支持政策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施,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完成时限:2022年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统筹协调、督促推进与考核工作,统筹制定公共充电桩设施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制定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下达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依据验收结果下达补贴资金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及其他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做好中央和我省、我市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做好年度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在全市公共停车场内增设充电车位;指导物业企业加大消防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常识宣传,配合业主对自有车位加装充(换)电设施;负责协调推进专用、公用充(换)电设施,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的建设、验收、备案工作;制定居民个人自用充(换)电设施验收程序和材料清单。

市资源规划局:负责新建住宅、新建(配建)停车场和综合交通枢纽设置公共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审批工作,优先保障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报批、征收、供应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主城区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需求测算(主城区以外的由区县、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新能源出租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履行公共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管责任。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行业部门检查充电设施场站消防设施各种标识设置、摆放,指导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疏散演练、充电设施自查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等审批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负责督促检查全市用于贸易结算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年度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西安城投集团:负责集团系统停车场(站)公共充(换)电设施的建设和推进工作;结合小区提升改造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加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省地电西安分公司:负责公共充(换)电设施的电网接入工作;参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编制辖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做好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做好配套资金筹集、拨付工作。

(二)强化考核管理

将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市考指标,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中明确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项目备案数、建成数)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行动方案情况(包含是否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保障机制等)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计入考核得分评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舆论监督,曝光阻碍充电桩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形成有利于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西咸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