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能源货车限行规定如下:
1. 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五环路)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2. 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3. 每天7时至20时,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东直门桥至西直门桥、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北池子大街、南池子大街、北河沿大街、南河沿大街、人大会堂西路、正义路、台基厂大街、西安门大街(西四南大街至府右街)、文津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地安门内大街、景山后街、景山西街、景山东街、西什库大街西岔(西什库大街至西安门大街),禁止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通行。
4. 北京市关于新能源轻型货车的限行政策,自2021年11月1日起,仅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不含进出京高速公路。
注意,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最新规定,建议查看北京市交管局官方网站。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商业相关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并产生经济利益的是需要办理运营证的,因此新能源小货车只要是运营的就要办理运营者。
办理运营中需要向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