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寿炎:最近一段时间,新能源是炙手可热的话题。在这个经济企稳回暖的关键时刻,各方都对新能源寄予厚望,希望通过科技创新和政策扶持,将之打造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以促进经济更稳健地走向复苏。
林伯强:从大的方向来说,推广新能源可以说已经达成了共识。而作为当下的目标,新能源也可以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去培养。此外它还在提供清洁性替代能源、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新能源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比较小,要在短期内发挥它推动经济反弹和复苏的作用,可能还会受到一些制约,它要成为一个规模比较大的产业也需要一个过程。
林伯强:跟其他一些国家比,甚至跟欧美国家比,我国目前力推新能源,优势还是比较多的。首先是资金力量比较雄厚。我们拥有高比例的储蓄率,巨额的外汇储备,这些都为推广新能源提供了财力保障。其次是政府很重视,在政策扶持方面力度比较大。再次是我们的研发成本相对比较低。同时,我们是一个增量的市场,每年对能源的需求都有很大的增加。新能源要进来,填补这个市场空间就行了。不像有些发达国家,能源市场已经比较饱和,新能源要进去,就要挤占常规能源的市场份额,就会涉及到拆除原有的生产生活设施,这样转型的成本无疑很高。
林伯强:最大的劣势是,目前我们还难以承受它的高成本。与常规能源相比,新能源是比较贵的。这个高成本谁去埋单呢?一般有两种选择,要么政府埋单,要么消费者埋单。如果政府埋单,恐怕政府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我们现在还处在新能源应用的起步阶段,可能还没有充分体会到高成本的压力。如果将来新能源占到全部能源的10%,甚至20%,这种补贴可能就会超出财政的承受能力。
同时,消费者埋单也面临困难,因为高价格既要求人们有支付意愿,又要有支付能力。当然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也是密不可分的,支付能力越强,支付意愿往往也越强。我们的收入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如果电费涨多了,消费者可能就承受不了,老百姓就无法买账。发达国家人均收入高,哪怕电费涨更多一些,支付能力都问题不大,所以他们的消费者就更倾向于接受新能源,政府动员起来就更容易。
林伯强:主要还是要加强国际合作,创造新的国际合作模式。具体就是发达国家在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都要给予发展中国家更大的援助,尽可能降低发展中国家新能源的成本。
这里要解决三个问题:首先是发达国家要提高认识。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关系到全人类的生存,需要我们共同应对、共同努力。其次要改变思路。有些发达国家看待新能源还是像看待计算机和IT技术一样,认为我掌握了技术,然后把技术、产品和服务卖给你们,我从中赚取利润,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其实新能源跟计算机是不同的。计算机的应用是为了提高效率,而推广新能源却关系到整个人类的生存发展和前途命运,是更为根本的事情。所以不能简单把发展中国家看成销售产品赚取利润的市场,这条路是走不通的。最后要认识到控制排放的增长比减少排放更加重要,也更加迫切。对发达国家来说,他们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准就很好了,所以他们对能源需求的增长有限,增排也有限。他们主要的问题是要减少排放。但是减排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减排的成本比较高,若要大幅减排,就可能要求改变人们一直沿袭下来的生活方式,而这个是很难做到的。
林伯强:对于新能源的成本能否大幅降低可以说是众说纷纭,从乐观到悲观的都有。相信有足够的时间,成本可以大幅度降下来。但是,时间很关键,因为我们在气候问题上不能再等了。我觉得从新能源的研发和应用技术方面去争论很难有结论,而目前石油价格的走势是可以说明问题的。石油的开采成本相对于其市场价格,是比较低的,它目前之所以卖高价,就是因为还看不到有别的能源能低价有效替代它。如果市场预期我们很快就能找到低成本的、可以替代石油的清洁能源,那么石油价格就不可能在这么高位运行。如果不考虑环境的外部性成本,一般而言,越干净的能源越贵。
四策兼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其一,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继续优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应根据最新产业及市场发展变化情况,研究编制新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一步明确各个发展阶段产业发展的战略与目标,避免由于盲目发展引发产能过剩。
完善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对新能源汽车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出台相关采购细则,通过技术标准控制、比例控制等推进政府采购活动有序开展,有效化解新能源汽车的过剩产能。
推动“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伙伴关系,促进市场各个主体共同合作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以克服政企信息不对称、产业政策滞后、政策实施效率低下等导致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等问题。
其二,优化政府补贴扶持方式,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目录的技术门槛,并对进入目录的相关产品进行动态调整;改变当前补贴发放的“普惠制”,转为“奖优扶强”,提高财政补贴的扶持效率。
为防止过度补贴,建议地方政府的补贴方向由鼓励购置转为支持使用,对使用环节可以增加使用年限等要求,出台停车费减免、高速公路免收过路过桥费等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扶持力度等。
借鉴国外经验,实施“汽车折价退款”的以旧换新政策等。并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力度,针对“骗补”行为,建议政府部门联合相关行业协会等共同进行监管,同时建立匿名举报机制和奖惩办法,利用互联网及媒体实现社会监督。
其三,改变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标准,打击地方保护主义。
改变单一的GDP政绩考核观,建立多元化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标准,以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统一各个地方的财政政策,由中央政府制定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标准以及车型目录,取消地方目录,强制规定进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财政补贴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对集中采购的管理,推进政府、国有企业、公共交通等单位在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招标程序等方面更加公开透明,防范各地对本地车企照顾行为的发生。
其四,加大推广宣传力度,培育发展消费市场。
加强示范推广,进行消费引导。提高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数量和质量,营造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同时,强化消费引导,加强政府和企业协同合作,从低碳出行理念等方面共同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
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软件”方面包括出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等,“硬件”方面包括充电桩、充电站、售后服务站等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