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到2023年12月31日。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根据公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值得注意的是,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列规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5、车辆购置税是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由中央财政根据国家交通建设投资计划,统筹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