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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深圳新能源车条件(深圳放宽个人新能源汽车指标申请条件)

易车讯?4月30日,深圳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及拟放宽个人增量指标申请条件,取消对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及外国人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条件限制。

此外,还将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对个人置换更新新能源小汽车也实施财政补贴。政策措施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其名下在本市登记的汽车只有一辆,且未持有有效指标,不具备申请更新指标的资格;其名下仅持有一个有效指标,且其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汽车,不具备申请更新指标的资格;更新指标申请资格只有一个,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车,名下没有有效指标。

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居民和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境外人员临时居住登记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住证的外国人,可直接申请深圳市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或纯电动汽车增量指标。取消非深户籍人员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连续24个月以上近期,华侨、港澳台居民近两年在本市每年居住9个月以上,外国人连续两年在本市每年居住9个月以上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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