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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0万元: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3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因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

  郭某飞(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范某武(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王某霞(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三人因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分别被罚款人民币1.5万元。

5

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晋市银罚决字〔2025〕5号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4日

三年

6

郭某飞(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

晋市银罚决字〔2025〕6号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4日

三年

7

范某武(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晋市银罚决字〔2025〕7号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4日

三年

8

王某霞(时任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

晋市银罚决字〔2025〕8号

未按规定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晋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4日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