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按照申万行业分类(2021),东方集团(证券代码:600811)属于商贸零售-贸易Ⅱ-贸易Ⅲ。(刘彦梅律师专栏)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金融、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四大产业板块。参股两家知名上市公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600190.SH、B股:900952.SH)、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6.SH、01988.HK)。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025 年 3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24 号):经查明,2020 年至 2023 年,东方集团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2020 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 年 2 月29日,东方集团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 2020 年至 2022 年的半年度、年度以及 2023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调整。
东方集团涉嫌违规信披行为是2020 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索赔区间为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21日之间买入,且2024年6月22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东方集团维权入口)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讲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主要从事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具有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刘彦梅律师在证券和商事诉讼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客户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