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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女柜员自称“凑业绩”,被指向多人借款380万元后失联,商南农商行:已开除,系个人行为

  原标题:银行女柜员自称“凑业绩”,被指向多人借款380万元后失联,商南农商行:已开除,系个人行为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记者:白仲夏

  近日,陕西商洛商南县多位市民向记者反映,2024年,商南农商银行一员工以“凑业绩”帮忙存款为由,向他们高额借贷,之后屡次拖延还款,于今年2月失联。同月,银行将此人开除,但警方未立案。

  受害者反映:银行员工向商店老板借款35万

  逾期3个月后失联

  陈先生在商南县开了一家烟酒粮油批发店,位于商南农商银行广场分理处隔壁。

  陈先生介绍,2024年9月底,商南农商银行的一名明姓员工来到店里,提出想要借35万元凑存款业绩,等到10月就还给他。

  “这个员工是广场分理处的柜台营业员,在银行工作十来年了,之前也经常来我们店买东西,一来二去就认识了。”陈先生说,他之前也听说过银行柜员有存款业绩要求,因为是熟人,就同意借钱给她。

  2024年9月30日,明某给陈先生的爱人包女士写了一张借条,其中写道:今借到包女士邮政贷款额度35万元,用时1个月,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签好借条后,陈先生和包女士从邮政储蓄银行贷出了35万元交给了明某。

  “本来说好借两天就还,没想到她一直拖到了11月,说是没钱还,让再宽限1个月。”陈先生说,2024年11月6日,明某在原借条上进行了补充,承诺12月1日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没想到她又食言了。”陈先生说,明某的借款直到今年仍未归还。“后来我们了解到,她不止跟我们借了钱,据不完全统计总借款金额有380万元。起初我们还能联系上她,但到了今年2月3日之后,她的电话就打不通了。”

  陈先生告诉记者,针对明某借贷未还后失联一事,他们曾去商南县城关派出所报案,但被告知此事不属于诈骗,无法立案,应去找银行协调处理。

  陈先生说,2月初,他和其他出借人来到商南农商银行找明某。“当时我们已经联系不上她了,但银行的人能联系上,银行领导让我们登记了借款情况,承诺二月底前给我们解决这个问题,但没想到过去一个月,却等来了明某被开除的消息。”

  涉事柜员以拉存款为由

  将客户卡内20万转至其丈夫账户

  和陈先生有着相似遭遇的王先生,同样被明某以拉存款业绩为由,借走了20万元。

  王先生向记者提供了明某写给他的借条:今借到王先生卡转账额度20万元整,用于个人贷款周转,用时3天。落款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和明某本人并不熟悉,但和她的父母、爷爷均有交集。“有一天我取钱的时候,是她给我办理的业务,看到我的卡上有钱,过了几天就私下找到我,说想借一笔钱用来凑存款任务,只用来周转3天,看在她家里人的关系上,我就同意了。”

  “打了借条后,我跟着她去了商南农商银行,由她直接操作,从我卡上转走了20万元。”王先生说,“当时我还以为她转去了银行的公户,也没有专门查证,直到后来发觉被骗后,去查询了才发现,这笔钱转去了她丈夫的账户里。”

  王先生说,到了借条上的还款日后,明某曾多次找理由拖延还款。1月下旬,王先生最后一次见到了明某,并催她还钱。“她又让我宽限几天,还带我去了她家,说过几天再周转不开就卖房还债。但没想到这套房根本就不在她名下,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

  2025年2月初,王先生联系不上明某,找去银行,遇到了其他几位给明某借钱的人,才意识到可能被骗。“银行工作人员让我们登记向明某借款的情况,但之后没了下文,也没人解决这件事情。”王先生说,“明某和她丈夫目前完全失联,她的父母也不管这件事情。”

  王先生提供了明某母亲的电话,记者多次尝试联系,但均未能接通。

  银行回应:明某借款属个人行为

  银行从未承诺解决此事

  3月5日,记者拨打了明某的电话,无法接通。

  随后,记者联系到商南农商银行,综合部工作人员确认明某曾为该行广场分理处职工,已于2月底被开除,开除原因该工作人员称不知道,并表示明某的借款属于其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银行也未向出借人承诺过会帮助解决此事。

  当天下午,记者联系商南县城关派出所咨询此事,接线民警表示具体案情和是否立案无法通过电话告知,需前往派出所当面了解。